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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機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17:30 《企業文明》
【編者按】 怎樣加強、改進和創新企業黨建工作,才能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要求,并在其中保持和發揮好政治核心的作用?這既是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面臨的重大考驗之一,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最具挑戰性和探索性的重大課題之一。樊友山同志《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機制》一文,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對此作了富有創造性的系統思考與深入探索。這對于黨的建設這一“新世紀的偉大工程”和現代企業制度在中國的健康成長,無疑具有積極意義。值得認真一讀。 -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樊友山 隨著以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為主要途徑的國企改革不斷深入和適應經濟全球一體化激烈競爭環境所帶來的國家經濟轉型步伐的日益加快,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也面臨新的挑戰。積極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斷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已經成為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面臨的一個重大而又緊迫的課題。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國有企業黨組織要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筆者認為,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當前關鍵是要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黨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創新和建立既有利于企業生產經營,又有利于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的工作機制,使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與公司治理結構的經營決策中心有機結合,彼此依托,形成合力,從而構建起符合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為更好更快地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奠定堅實基礎。 國有企業黨組織 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內涵 及在現階段面臨的挑戰 《中國共產黨章程》(以下簡稱《黨章》)第32條規定:“國有企業黨組織要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黨章》中的五句話要求,按照黨組織自身的職責范疇和工作特點,分別對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最終目的、基本要求、群眾基礎、實現途徑和組織保證進行了明確規定。其核心內容就是:通過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這是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關鍵所在,也是保證黨對國有企業政治領導的根本要求。 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規定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17年來,國有企業黨組織在企業改革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據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資料表明, 2005年國有企業實現銷售收入67 312.9億元,實現利潤6 276.5億元,實現凈利潤3 361.6億元,完成增加值19 755億元,不但改革發展取得了重大進展,總體實力不斷增強,而且企業內部基本穩定,職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明顯增強。應該說,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對于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顯著成效。 但是必須看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特別是隨著股權多元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面臨的內外部形勢、工作環境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面臨嚴峻挑戰。例如,隨著企業內部改革的深化和運行機制的轉變,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工作離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越來越遠;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難度越來越大,作用越來越不明顯;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機構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越來越弱等等。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本,主要是因為企業黨政之間,無論是在工作職能、機構設置,還是在思想觀念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兩張皮”現象。這是導致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發揮不到位、黨組織的工作機構在企業地位不高、作用不強、底氣不足的主要原因。 《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個重大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影響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深層次問題,積極探索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實現途徑,為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提供堅實保證。 實現“三個融合”, 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 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機制 “圍繞中心做工作,進入管理起作用”,這是目前理論界、企業界探討比較多的問題,也是各方面普遍認為能有效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實現途徑。但是,到底如何圍繞中心做工作、如何進入管理起作用,這些問題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提出,要“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將黨的工作與經營管理工作相結合”,“以加強企業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為關鍵,以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機制為重點,把維護出資人利益、企業利益和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統一起來,為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筆者認為,要真正把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落到實處,必須緊緊抓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這一有利時機,認真研究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協調一致、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通過職能融合、機構融合、觀念融合,徹底解決企業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兩張皮”的問題,建立健全有利于國有企業黨組織“圍繞中心做工作,進入管理起作用”的工作機制,保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 (一)實現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融合,從工作內容上保證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 “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是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主要實現途徑。但在現行體制下,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在工作體系、工作內容上基本上是各自獨立、相互分離的,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決策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因此,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首先應該從工作職能上尋找結合點,通過職能融合,確保企業黨組織以合法的身份和地位全面參與企業經營決策,通過深度的過程參與把握方向、實施監督、提供保證。 研究表明,實現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融合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雖然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各自職責不同,但總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培育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不斷提高職工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推動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別是從保證和監督的職能來看,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更是具有較強的一致性。 首先,國有企業黨組織(黨委)與董事會在職能定位上具有較強的一致性。《公司法》對董事會的職權共有11條規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也就是平時所講的“三重一大”):一是負責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比如,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決策等。二是負責公司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與其他重要經營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考核及獎懲。董事會在企業主要通過行使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和重要人事任免權發揮作用,它的一切活動必須符合股東大會的利益,符合企業的發展要求。而按照《黨章》的規定,國有企業黨組織(黨委)的職能中也有兩項重要內容:一是保證企業的重大決策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二是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對經營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考評、激勵、培養等也負有重要責任。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經濟基礎,在國有企業,國家是最大的股東,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實質上就是對國家負責、對人民負責。而企業黨組織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則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對黨、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二者雖然在職能上各有側重,但都是要保證企業重大決策符合國家利益。從對經營管理人員的選聘和考評激勵上來看,雖然董事會負責具體操作和實施,但按照“黨管干部”原則,董事會在經營管理人員的選拔標準、選拔程序、選拔機制以及人選范圍等方面都要接受黨組織的指導和監督。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國有企業董事會與黨組織在職能上具有較強的一致性。 其次,國有企業黨組織(紀委)與監事會在職能上也具有較強的一致性。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公司法》規定,監事會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等等。可以看出,監事會主要是從財務和制度等層面,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實施監督,確保股東利益得到保障。而企業黨組織(紀委)則是從黨紀的角度對企業黨員干部的行為實施監督。《黨章》規定,黨的基層組織負責“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因此,從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監督來看,企業黨組織(紀委)與監事會的職能也具有較強的一致性。 另外,從決策方式上看,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也有很多相似之處。按照《黨章》規定,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也要認真考慮。而《公司法》規定,董事會進行決策時,需要由董事投票表決。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實行一人一票制。可以看出,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在決策機制上,都采取集體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而且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發表的結論性意見負責。兩者的決策方式也十分相似。 企業黨組織是“有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的政治優勢在企業的具體體現。雖然國有企業黨組織本身并不屬于公司治理結構的組成部分,但是,如果能夠有效整合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形成合力,就能放大黨的政治優勢在公司治理中的效果,更好地推動公司治理結構各方面協調運轉、有效制衡,推動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反之,如果處理不當,形成相互扯皮、相互牽制的局面,則會適得其反。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職能融合是完全可行的。通過職能融合,不但可以有效解決企業黨組織與中心工作“兩張皮”的問題,保證企業黨組織以合法的身份和有效的途徑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從工作內容上形成黨政團結一致的工作合力,而且還能有效減少干部職數,精干領導人員隊伍。 實現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職能融合,應該做到“兩個主體進入”,通過人員上的高度重合實現工作職能的相互融合。一是要保證黨委會組成人員主體進入董事會擔任內部董事。其中,黨委書記與董事長原則上可由一人擔任。董事會討論重大問題時,黨委多數成員都能以合法的身份參與其中,從董事和黨委委員兩種角度對決策內容提出意見,保證決策的科學性。二是要保證紀委會委員組成人員主體進入監事會擔任專職監事。紀委書記與監事會主席原則上也可由一人擔任。紀委委員可以合法身份參與到企業日常的財務監督、制度監督等業務中來,形成黨政監督的合力。通過董事會成員(內部董事,但非職工董事)與黨委委員主體重合、監事會成員(非職工監事)與紀委委員主體重合,從人員上保證了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融合,為企業黨組織以合法的身份和有效的途徑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實現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機構融合,從組織上保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 機構是職能的支撐和載體。企業黨組織和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發揮都離不開他們的工作機構。因此,要真正實現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融合,還必須在保證“兩個主體進入”的基礎上,實現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機構融合,從組織上解決黨政“兩張皮”的問題,保證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發揮。從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機構與董事會、監事會工作機構的職責特點來看,應該實現幾類機構的融合。 一是實現黨委辦公室與董事會辦公室相融合。從工作職責上看,董事會辦公室主要負責董事會的日常事務。黨委辦公室與董事會辦公室雖然在職責上有一定的區別,但作為黨委和董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兩者在工作性質和服務職能上具有相似之處。同時,由于董事會與黨委會組成人員高度重合,且董事長和黨委書記多由一人擔任,因此,把黨委辦公室與董事會辦公室進行融合,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不但可以減少機構設置、精干人員隊伍、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黨組織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地了解和支持董事會的工作,更好地參與企業重大決策的全過程,有利于董事會在黨組織的支持和監督下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是實現組織部門與董事會下設的人力資源委員會(含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相融合。組織部門是企業黨組織(黨委)落實具體管理職責的主要機構,是企業主管組織、干部工作,加強企業黨建的重要職能部門。從職責權限來看,企業組織部門除黨員管理的職責之外,還有其它兩項重要職責:一是管干部,主要負責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評價、薪酬激勵和能力培養。二是管人才,“黨管人才”是新時期我國人才工作的一項重大原則,“管宏觀、管大事、管政策、管協調”是組織部門落實“黨管人才”原則的基本要求,也是在人才工作方面的重要職責。而董事會下設的人力資源委員會(含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則主要幫助董事會挑選經理層人選,負責考核經理層的經營業績和提出薪酬建議。這與組織部門管干部、管人才的職責聯系緊密,與組織部門代表黨委向上級組織考察和推薦后備干部的職責是一致的。因此,將組織部門與董事會下設的人力資源委員會(含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進行融合,共同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選拔任用、績效考評和薪酬激勵以及企業整體的人才戰略是完全可行的,而且通過機構融合,必將有效促進企業黨組織對人才工作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有利于“黨管人才”原則在企業的貫徹落實。 三是實現宣傳部門與董事會下設的公共關系委員會(企業文化建設委員會或企業形象建設委員會)相融合。宣傳部門是企業黨組織(黨委)主管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職能部門,是企業黨組織(黨委)的喉舌。它的主要職責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有效的輿論宣傳,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職工群眾統一思想、明確任務、顧全大局、形成合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而公共關系委員會(企業文化建設委員會或企業形象建設委員會)則是在董事會領導下負責企業形象策劃和對內對外關系協調的工作機構,它的主要職責是,對外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對內構建健康的企業文化。通過構建體現企業核心價值觀的精神、非物化和物化三個層面的企業文化,逐步改變員工的學習習慣、思維習慣和行為習慣,建立起員工與組織之間的依存關系,激發員工為達成組織的共同目標而努力奮斗。可見,企業黨組織的宣傳部門與董事會下設的公共關系委員會(企業文化建設委員會或企業形象建設委員會)在職責上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它們都是通過在精神層面做工作,最終達到統一人心、凝聚力量的目的。因此,實現二者融合,將思想政治工作寓于企業文化建設之中,不僅創新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和手段,而且賦予思想政治工作以新的內容,有利于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發揮。 四是實現黨組織的紀檢工作部門與監事會下設的效能監察和審計監督委員會相融合。紀檢部門是企業黨組織直接領導下的黨風黨紀監督機構,它主要通過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進行查處等手段來行使黨內監督職能。而監事會下設的效能監察和審計監督委員會,則是通過效能監察和財務審計的手段,對經理層執行董事會決策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企業財務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的機構。可以看出,企業黨組織領導下的紀檢部門與監事會領導下的效能監察和審計監督委員會分別從黨紀和政紀、財經紀律等方面對相關部門和個人實施監督,都是行使監督職能。因此,實現黨組織的紀檢工作部門與監事會下設的效能監察和審計監督委員會相融合,不僅能夠有效整合監督資源、減少機構設置,而且可以進一步豐富企業黨組織的監督手段,改善監督效果。 除此之外,黨組織領導的工會、團委等群團機構則可以與董事會下設的公共事務委員會進行融合。 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紀檢部門等黨組織的工作機構,在企業黨組織的領導下行使各自職能,在日常工作中具體發揮作用。按照工作性質和職責特點,將這些部門分別與董事會辦公室、董事會下設的人力資源委員會(含提名委員會與薪酬委員會)、公共關系委員會(企業文化建設委員會或企業形象建設委員會)以及監事會下設的效能監察與審計監督委員會進行有機融合,不僅可以有效整合資源、精簡機構、提高效率,而且從工作機構上有效地解決了黨政工作“兩張皮”的問題,有利于形成強大的黨政工作合力,促進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發揮。 (三)實現企業黨組織成員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相關人員觀念的融合,從思想上保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 除了機制方面的原因之外,長期以來,形成企業黨組織與中心工作“兩張皮”,其實還有觀念方面的原因。由于我國國有企業在領導體制上經歷了上世紀50年代普遍實行的黨委領導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以及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后的廠長(經理)負責制,這兩種模式的長期沿用使企業黨政雙方在對各自的職責認識和理解上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產生了一些模糊認識。比如,一些人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主要依靠公司治理結構管理企業,可以不設黨組織;還有一些人認為,企業黨組織抓好黨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就行了,沒有必要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這些主觀上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也是企業黨政“兩張皮”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黨組織的工作體系越來越遠離中心工作而獨立運轉的重要原因。因此,解決國有企業黨政“兩張皮”的問題,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除了實現職能融合、機構融合之外,還必須在觀念上實現融合。 實現觀念融合,要求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相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四種觀念:一要牢固樹立“黨政工作目標一致”的觀念。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在企業雖然充當不同角色,承擔不同責任,發揮不同作用,但它們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因此,無論是企業黨組織的成員,還是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相關人員,都要強化共同的目標意識,堅持把促進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為共同追求的目標和衡量各自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標準。二要牢固樹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觀念。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在共同的目標之下發揮作用、行使職能,在工作中應該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求同存異,形成合力,為推動企業實現良性發展、可持續發展共同努力。三要樹立“全面履職,不缺位、不越位”的觀念。企業黨組織的相關人員,既要積極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抓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認真履行好自身的各項職責,同時,也要積極支持經理層開展工作,在檢查保證經理層正確執行董事會決策的同時,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為經理層正常開展工作創造寬松和諧的環境,支持他們在職責范圍內大膽開展工作。四要牢固樹立“雙重責任、雙重使命”的觀念。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在工作職能和工作機構融合以后,許多人員身兼兩職,身負雙責,一定要強化“雙責”觀念,學會從兩個方面思考問題,從兩個角度研究問題。比如,擔任董事的黨委會成員參加董事會對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時,既要從維護股東利益、促進企業快速發展的角度來考慮,也要從決策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的角度來衡量,在保證企業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保證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要通過觀念融合,真正形成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和諧運轉的新格局。 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 為更好地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提供基礎保障 黨組織自身建設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對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起著重要支撐作用。國有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在職能、機構上融合以后,黨組織的工作機制發生了根本變化,以更加合法的身份和便捷的途徑“圍繞中心做工作,進入管理起作用”。這無疑給國有企業黨組織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黨組織原有的隊伍狀況、工作方式、工作作風已經難以適應新機制的要求,迫切需要進行改進。 一要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兩種素質”,提高工作的適應性。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和工作機構融合以后,企業黨建工作不是削弱了,而是加強了,不是無事可做了,而是任務更重了。對黨組織的領導人員來講,由于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的渠道進一步暢通,黨組織領導人員不僅要做好企業黨務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而且還要認真負責地對關系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企業黨務工作者不僅要完成黨務工作的各項任務,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職責。這就要求企業黨組織領導人員和黨務工作者必須是具備“兩種素質、兩種能力”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首先,應該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從事黨務工作的能力。面對新形勢下的黨建工作,企業黨務工作者不僅應該具有堅強的黨性、較高的理論和政策水平,還要具備在實際工作中解決矛盾、處理問題的技巧和藝術。其次,應該具有較強的企業經營管理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企業黨組織正式以合法身份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和中心工作之后,黨務工作者必須懂經營、善管理,了解和掌握企業經營管理的基本知識,具備參與決策的能力和水平。因此,企業黨組織必須適應時代的發展,按照“兩個素質、兩種能力”的要求,創新培訓方式,加大選拔力度,努力建設一支既能從事經營管理,又能承擔黨建工作的復合型、高素質新型黨務人才隊伍。對在職的黨務工作者,要依據其素質狀況進行分類,能夠滿足要求的繼續使用;不能滿足要求的,要及時進行培訓,在提高他們黨的理論、黨建知識的基礎上,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學經濟、學管理,完善知識結構。對過去長期在黨群崗位上工作、技能單一的人員,要盡快安排他們到不同崗位掛職鍛煉,增加經營管理崗位的工作經歷。要建立競爭擇優、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新老交替的人才選拔和流動機制,面向企業、面向社會,廣納賢才,積極選拔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懂黨務、善經營的復合型優秀人才充實黨務工作人員隊伍,保證隊伍后繼有人、充滿活力。 二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責,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在企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這是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和《黨章》規定的企業黨組織的主要職責和主要任務,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隨著企業黨組織新型工作機制的建立,國有企業黨組織的職能將由單一黨務管理型轉變為黨政復合型,黨組織的工作涉及黨政兩方面。但不論其工作方式和工作環境如何變化,企業黨組織的使命是不會變化的。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確保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始終是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所在。因此,國有企業黨組織一定要創新工作方法、明確工作標準、嚴格考核監督,確保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和工作機構融合以后黨組織作用的正常發揮。一要將黨組織及其工作機構與董事會、監事會及其工作機構的工作職責結合起來,重新進行梳理和明確,統一納入到新的部門和機構之中嚴格履行。二要明確工作標準,對黨組織工作機構的每一項工作職責,都要根據《黨章》要求和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嚴格標準,提出明確要求,使企業黨建工作整體有目標,過程有要求,措施有落實。三要嚴格考核獎懲。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機構融合以后,對新的工作機構履行職責情況要嚴格考核,尤其要把履行黨務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考核的重點,嚴格獎懲兌現,確保黨建工作的各項目標都能落到實處。 三要轉變工作作風,積極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提高工作的針對性。新形勢新任務給企業黨建工作帶來了許多新挑戰,新的工作機制也給黨建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國有企業黨組織要積極轉變作風,不斷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征和運行規范要求,立足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從更好地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角度出發,認真研究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要找到工作的切入點。企業改革的重點、生產經營的難點、職工思想中的疑點和生活中的熱點都是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關鍵點,也是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最易見到成效的環節。企業黨組織要以此作為黨建工作的切入點,使黨建工作活動有載體、工作有內容,真正融入中心工作發揮作用。二要深入調查研究,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新形勢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許多問題只有通過卓有成效的黨建工作才能解決。企業黨建工作要認真研究,當前尤其要認真研究解決企業改革發展中“四好”領導班子建設問題、黨員隊伍的戰斗力問題和職工隊伍的凝聚力問題,要結合實際情況,提出解決問題切實可行的措施。真正通過解決實際問題,推動企業全面、協調、快速發展,強化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三要把追求實效、促進發展作為工作的落腳點。創新黨組織工作機制是為了更好地推動企業發展,在實際工作中,要把是否推動企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否提升了企業領導班子的感召力、向心力、戰斗力,是否很好地發揮了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是否充分調動了全體員工為企業發展榮辱與共的積極性等作為檢驗企業黨建工作的標準。 總之,國有企業黨組織如何發揮好政治核心作用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的重大問題,這一問題解決的好壞程度直接關系到黨對國有企業的政治領導,關系到黨的執政能力,關系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實現企業黨組織與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能、機構和觀念融合,從機制上保證企業黨組織“圍繞中心做工作,進入管理起作用”,這是發揮好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徑。當然,在機制創新過程中,尚有許多具體問題需要在工作中不斷研究解決,還要結合企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差別化地加以處理。 (責任編輯:羅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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