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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順差虛高背后:熱錢黑金進出路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10:04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樂天 2005年是個關節點。 “2003年我國的貿易順差是254.7億美元,2004年是300多億美元,但是2005年一下就到了1020億美元,2006年又激增到1774億美元。這是非正常的貿易順差增長速度。”上海社會科學院貿易研究室主任傅鈞文提出了他的疑惑。 對于這個疑惑,渣打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志浩于2006年3月進行了一次統計分析,求解“非正常貿易增長速度”背后的原因。 王志浩發現,中國2005年的貿易順差遠遠低于1020億美元,可能僅約350億美元,另外670億美元為虛報貨值或轉移定價所導致的巨額外匯資本流入中國,也就是這670億美元的順差事實上來自虛高貿易。 傅鈞文很贊同王志浩的計算方法,他認為,如果保守地保持虛高貿易和貿易順差在前兩年的同比增幅,2006年貿易順差1774億美元,比2005年增長74%,那么虛高貿易的規模可能達到1165.8億美元。 虛高貿易的背后是什么?復旦大學反洗錢中國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一針見血:不明來源資金或熱錢通過“貿易”這件外衣的合法途徑,繞過監管,流入境內。曾經在一家國際貿易公司擔任老總長達八年的嚴立新指出,通過貿易洗錢是隱蔽性最高、也是目前“非常普遍非常重要的國際洗錢方式”。 路徑 貿易洗錢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在我國出現了,“當時主要是以人民幣抽逃海外的方式出現,而從2005年開始這個方向就開始發生逆轉了。大家都在賭人民幣升值,因而很多境外資金流入。”傅鈞文說。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A股改革完成,在價值重估背景下,海外熱錢奔涌而來。此前有QFII項目負責人根據市場的表現判斷,地下外資的規模大概有800億美元左右。這個判斷與傅鈞文的預測半斤八兩。 這么龐大的資金如何以“合法貿易”的形式洗入國內? 嚴立新認為并不復雜。最簡單的形式是有兩家公司,境外一家,境內一家,可以兩家都是進出口公司,也可以其中一家是生產企業或制造商,另外一家是進出口公司。這個鏈條在現實操作中也可能更復雜,例如在維京群島設立一個離岸公司,把境內貿易通過離岸公司轉口再運到國內。 “可以變成三角,甚至多角,關系越復雜,越容易逃避監管。”進出口公司的角色除了貿易企業可以擔當外,現在通過咨詢公司或者事務所交易的也非常多。 利用貿易渠道洗錢最完善的組織是國際洗錢犯罪組織,“他們可以在國外設立工廠,有制造業,有配套的貿易公司,有投資機構;如果我國也是洗錢的目標國的話,那么境內也會這樣對應起來”。至于這幾個公司,它們可以在形式上沒有任何瓜葛,但實際上都是被他們控制,規模更大一些的組織,甚至可以建立金融機構,比如信托公司,這樣運作起來更加方便。 如果要把境外資金洗到中國境內,在進行進口業務的時候,就采取壓低報價的方式。例如,價值15萬美元的物品進口到中國,報給海關的價格是5萬美元,進入中國市場后再采取銷售或者拍賣的方式,將其變現為15萬美元,這樣10萬美元就被洗進國門。而在出口業務中,把境外資金洗進來的方法就是抬高貨物報價,例如價值5萬美元的物品,賣給海外方15萬美元,交易完成后,虛高的10萬美元也就流入了中國。 要把資金洗到境外,一切反向操作就可以完成。 從以上操作規則看,進口壓低海關報價和出口抬高海關報價,都會客觀上導致中國貿易順差的高企。 這些資金一旦通過貿易進入境內后,或被存入銀行或被用來購置房產,2006年比較普遍的方式是假借機構或個人名義進入股市,“尤其是以銀行股為代表的大盤藍籌股,回報豐厚”。整個過程隱蔽性高,風險系數小,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給這些外資“壯膽”的效果。 載體 盡管通過貿易洗錢的路徑并不復雜,但在整個過程中是否選擇了合適的載體關乎成敗。據嚴立新觀察,起碼有四類商品最容易被當作“洗錢工具”。 最主要的工具是藝術品。“一個象牙雕(或者玉雕)價格可以相差很大,只有5萬元的成本,卻可以報50萬甚至更高。”遇到這種情況,海關很難鑒定評估,也就很難判定該行為是洗錢。 第二類是貴金屬、珠寶或古董。這些商品具備和藝術品一樣難以評估價格的特性,進出口虛高價格并不困難。“整個一貨柜的陶瓷,里面夾一件古董,這個古董也是瓷的,你怎么檢查,可能這一個貨柜的商品還沒有那一件古董的價值高。” 第三類是技術進出口。一套新開發的軟件,國際或國內市場還沒有時,定價完全由出售方說了算,價格很難評估,因此技術的進出口已經日益上升為洗錢的主要工具之一。 第四類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小商品。“浙江溫州和義烏這些地方洗錢都是非常厲害的,因為小商品提高了監管的難度。”嚴立新介紹,過去做貿易時的經驗,一個貨柜里面能有幾百個品種,比如紐扣要個十盒,黑線要1000個,然后吊牌,搭扣魔術貼……由于品種多數量大,很難監管,又由于價格不高,很容易被忽視。用小商品洗錢,正好與藝術品形成反差,它是以數量太大、品種太雜而難以監測和判定價格,而通過提高這種貿易的批次,也就可以達到一定的洗錢規模。 貨物載體具備了,中國境內的進出口公司是另外一個重要的載體。貨物代理是進出口貿易中的常見業務,現在也常常被利用來洗錢,因為通過貨物代理比動用洗錢者自己公司更隱蔽和更安全。 通常所說的貿易代理,是指某公司或個人沒有進出口權或其他原因,而委托進出口公司進出口,所有的問題和風險都是由委托方承擔,進出口公司主要是幫助走帳和獲取退稅;進出口公司獲得的報酬,一般行規是1%的代理費,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只有0.5%的代理費甚至還低。“但是如果委托方打算通過貿易洗錢,他可以給進出口公司2%~3%、甚至5%的代理費。”由于風險也是由委托方來承擔,如此“天上掉餡餅”的業務不會有人拒絕,“規模再大的貿易公司也不可能把這樣的業務推出門去”。 對于進出口公司而言,貿易代理成本低、收益高、風險也小,再加上《反洗錢法》出臺前,很少有人會把貿易代理與洗錢行為聯系在一起,“根本沒有這樣的意識”,因而委托方很容易找到境內的進出口公司作為載體。 《反洗錢法》出臺后,對進出口公司來說會覺得風險變大了,但是事實監管并沒有到進出口公司這類層面,因而只要代理費足夠高,這些公司照樣接單。他們的應對辦法,是面對倒霉的檢查時否認知道委托方是在通過他們洗錢。當利潤更高的時候,這些進出口公司甚至會把貿易代理業務變成自己的進出口業務,這樣安全系數更高。 對于洗錢者來說,貿易洗錢也是“最廉價”的一種方式,通過貿易代理的方式,只需要支付2-3%左右的代理費,而如果“以錢洗錢”走銀行的方式,則需要支付30%左右的費用,且風險系數很高。 嚴立新分析,前些時曝出的廣東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聯同多名銀行高層,向境外洗錢64億港元,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就是通過貿易的方式出境的,然后存入在香港和加拿大的銀行個人賬戶。 監管 貿易洗錢的規模巨大,而要對此實施監管并不容易。 首先是很難通過海關檢查的方式杜絕這種貿易洗錢。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我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抽查率只有5%,這意味著被查到概率很低。 “每天要檢查的規模那么大,品種那么復雜,而且洗錢者使用的載體多數是很難判斷價格的商品,要想通過海關檢查每筆進出口業務來杜絕貿易洗錢,基本是不可能的。”嚴立新認為。 國家對于反洗錢的監管主要集中在銀行,因為進出口業務都離不開銀行。央行下設的反洗錢局和中國反洗錢檢測分析中心承擔了反洗錢的主要職責,在行政級別上兩者平級,主要通過檢查銀行可疑的資金變動,監測洗錢動向。 “這樣設置的最大問題在于兩個反洗錢部門很難與稅務、司法和海關共享數據,因而只有當案發以后才能申請向相關部門調相關企業的數據,這中間還有很多協調的問題。”嚴立新表示,由于平時數據不能共享,很難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監測體系,目前的監測僅僅局限于央行體系內部。 為了解決各部委的協調問題,“反洗錢部級聯席工作會議制度”出爐,周小川擔任組長,聯席會議每年召開1~2次會議,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在內的23個部委參加。盡管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貿易洗錢中分享數據的問題,“但這僅僅是協調會議,沒有很大的執行力,因而基本還是案發后大家在一起協調分享數據。”某知情人士如此表示。 如何更好監管貿易洗錢,嚴立新提了兩個建議。 第一是數據共享。反洗錢局如果可以直接調到工商局的資料,就可以很方便地比對這個客戶在銀行申報的客戶數據與信息,看其是否與工商部門、海關、稅務部門的數據一致。“洗錢總歸有缺陷,把支離破碎的信息放在一起核對,效果肯定不一樣的。”例如,一個公司注冊資金只有50萬,做的交易卻有5個億、10個億,就肯定不正常。 當然要想實現數據共享,在現行的方式下,也并不容易,“這里涉及商業機密問題,涉及到隱私問題,涉及私有財產保護問題,還有部門和部門之間的利益問題”。 嚴立新提的另一個建議,是設立“金融警察”,模仿海關緝私警察的建制,并把監測中心納入反洗錢局的下面,以此來提高反洗錢的效率。以前的反洗錢調查僅僅是行政調查,沒有強制力,48小時的資產凍結,也只有國家級總行才有,下面的分行支行都不具備。金融警察形式上是在海關內部工作,但實際上歸公安部管,其編制屬于警察;金融警察具有強制力,由《反洗錢法》賦予他們一定的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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