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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定性鄭筱萸案:嚴重失職瀆職以權謀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3:15 第一財經日報
詩淇 據新華社報道,昨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聽取監察部關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調查情況匯報。 會議認為,鄭筱萸等人的案件是一起嚴重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鄭筱萸在藥品監管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利用審批權收受他人賄賂,袒護、縱容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違規違法,性質十分惡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極大,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會議要求對鄭筱萸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徹底查清,依法嚴肅處理。 2006年12月28日,退休一年半之久的鄭筱萸被“雙規”。鄭筱萸1968年畢業于 鄭筱萸出任國家藥監局局長后便全面推出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準入制度。 國家藥監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從1998年開始執行GMP認證之后,提高了制藥企業入門的門檻,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藥品安全。 不過,GMP也成為導致鄭筱萸落馬的原因之一。有業內人士曾表示,只要有關系,GMP證書拿到不難。 一度掌握藥品、醫療器械審批大權的是鄭筱萸的兩任秘書郝和平和曹文莊。 2005年7月8日,鄭筱萸前秘書、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因涉嫌受賄被刑拘;2006年1月12日,也曾擔任過鄭筱萸秘書的國家藥監局藥品注冊司原司長曹文莊被立案調查,一同“落馬”的還有藥品注冊司化學藥品處原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原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據悉,鄭筱萸系因曹文莊受審期間舉報而案發。 “GMP是我領著搞起來的,我發現存在了問題,所以在離任后也說這個問題,需要加強監管。”2006年3月13日,鄭筱萸曾對本報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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