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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直屬高校自查并未發現嚴重財務違紀行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2:53 第一財經日報
季譚 教育部日前表示,其直屬大部分大學對國有資產安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自查,并未發現嚴重違紀行為。 自發生天津大學原校長“單平事件”后,從去年10月開始,教育部直屬各高校就開展自查自糾行動。 教育部特別要求在高校財務與產業管理方面,加強對高校財務和產業工作的領導。與此同時,高校的監察與審計部門要對學校日常財務運轉與資金往來加大監督、審查力度。 據了解,在此次自查活動中,各高校分別按要求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的清查工作組,對本校近幾年來校級財務及所屬各級單位資金往來情況進行了全面徹底清查。 審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直屬高校能較好堅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資金安全管理機制,在學校資金使用及校內外資金往來上都較為規范。 “絕大多數學校在應收及暫付款、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對校辦產業投資及其他對外投資等清查范圍涉及的財務項目上未發現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和規定的行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工作司一位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在對學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的過程中,多所學校成立了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牽頭的財務工作領導小組及資金投入效益評估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組織對學校重大經濟決策、重大投資項目以及大額資金使用等問題進行可行性論證。 教育部信息顯示,許多高校在國有資產的管理上,實行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從資產的購置、使用、保管到轉讓、報廢,都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以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關鍵以前做得比較順手,就放松警惕了,賺了很多,賠了一部分。現在明白了一個道理,國有資產要保值增值,不能有虧損。”對于天津大學的國有資產損失,單平日前這樣對本報記者解釋。 據了解,各直屬高校還相繼開展了對校辦產業的自查與清理工作,對學校全資、控股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對外投資、擔保、大額資金往來等情況進行了清查。 中國教育學會常務副會長談松華在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一般來說,無論何種資金,高校都不能獨立運作,而要交給理財機構處理。但這方面目前不是很健全,因此很多學校都自己來做這個事情,而風險也就產生了。 “目前整個高校資金體系不太清晰,尤其高校中非財政性資金在其資金總量中開始占有一定比例,因此怎樣監管需要很好考慮。”談松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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