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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環保審計監督 努力構建和諧社會(07-1-2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16:49 審計署網站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環保問題已成為當今世界的主題。保護環境就是要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以發展為核心,在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前提下,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發展經濟過程中,在堅持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的工作中,既有寶貴的經驗,也有沉痛的教訓。由于這些沉痛的教訓,各國越來越重視對環境的保護,尤其是國家審計監督職能參與環境保護與治理的工作。環保審計監督工作已顯得越來越重要,它已經成為許多國家共同關注并全力予以實施的一項嶄新的工作。我國應快速加入到這些國家的行列中去,從而早日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切實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在新的經濟發展階段樹立綠色GDP,社會可持續發展觀,發展資源3R原則(減量化、再使用、再循環)的綠色循環經濟,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在審計界積極推進審計監督,加強對綠色生態資源的監管,顯得尤為重要。 在對環境保護的審計監督過程中,應確保有明確清晰的審計思路,還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原則。 一是在環保專項資金撥付審計上,審查財政部門預算內安排的環保治理資金和環保補助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撥款是否及時到位,有無擅自增減環保資金撥付等;審查財政部門的撥款程序是規范,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二是在環保專項資金支出審計上,審查環保部門、建設部門、用款單位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到專款專用,有無挪作他用,收支是否合規,使用是否有效;審查環保部門是否按規定申報基本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有無虛報人員、項目和預算金額套取財政資金;審查環境改造、治理、宣傳及教育支出是否真實合法;重點關注分配到基層的資金有無存在舞弊現象。 三是在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征收、上繳審計上,審查環境和建設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足額征收排污費和污水處理,有無擅自決定減免或降低收費標準的情況,并延伸到繳費單位進行審計調查,了解核實繳費情況;審查已征收的排污費是否按期如數繳入財政專戶,有無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截留、坐支、擠占、挪用或私設“小金庫”,謀取部門和小集團利益;是否存在 “吃” 排污費的現象。 四是在環保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審計上,審查環保項目的立項是否符合國家規定,能否按計劃開工建設,有無資金撥付不及時或配套資金不能足額到位影響項目建設,以及環保治理項目竣工投入運營后,是否達到設計能等情況。 在明確清晰的審計思路指導下,總結過去,我們在環保審計監督的實踐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存在問題: 1、存在環保人員“吃”排污費現象。主要原因是環保機構人員大多數屬于自收自支事業人員,人員、辦公等經費未能納入財政預算范圍。這就違背了國務院令第369號《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也給環保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難度。 2、排污費征收程序不規范。根據國家環保總局《關于排污費征收核定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污費的征收應按照:排污者申報-環境監察機構檢測-核定排污費-向排污者下達繳納通知書-征收的程序進行。我們在繳費企業審計調查中發現,繳費企業未履行繳費申報,又未進行排污量檢測;同時排污費征收機關,未對繳費企業下達繳納通知書,僅憑排污費征收機關出具的收費收據繳款,這種不規范的征收程序,一是加大了排污費征收的難度;二是方便了征管人員征收人情費。 3、排污費征收標準有隨意性。經審計,排污費征收機關在對排污費單位征收時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標準,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如同是建筑企業 ,有的征收5000元,有征的征收4000元;同是飲食服務業,有的征收350元,有的征收800元,還有一些飲食業未征收排污費。究其原因:一是征收的排污費基本沒有用于污染源的治理,而是大部分用于環保機構的人員經費和日常經費開支,從而影響了一些業主繳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有環境監測站機構,但沒有配備相應的監測設備,不能真正發揮監測職能。大部分行業的排污量不能測定,更談不上精確地核算排污費;三是企業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在無法測算排污費金額的情況下,數額能少則少,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人情收費、協商收費和關系收費的現象。 4、排污費收入入庫不及時。根據國家環?偩、財政部關于《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辦法》第九條規定:對于排污者以現金方式繳納的排污費,由執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向排污者收取款項,并填寫“一般繳款書”,于當日將收取的款項繳至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經審計抽查憑證發現,征收人員對排污費征收的現金不能及時入庫,最長在幾個月以上。這一現象,既違背上述規定,又給征收人員打開挪用資金之門。 上述的這些問題希望能夠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以得到很好的解決。更重要的是期望它的解決不只是單純的表面的,而是深層的、根本的。 對環境保護的審計監督作為審計事業中的新興領域,我們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探索、發現、和積累經驗,創新思維,為促進經濟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從而最終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遠大目標。(作者:安徽省天長市審計局唐傳璧) (本文內容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審計機關和本網站的觀點,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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