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財經縱橫

個人集資建房規范應盡快出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7:24 新京報

  新華社評論認為,參加福利分房者不能參加集資建房等應成為最基本的分配原則

  本報訊 新華社昨日發表評論指出,要讓個人集資建房健康發展,政府就應當給個人集資建房一個明確的“說法”,把它納入政府工作規劃,使之在政府嚴格監督管理之下有序進行。

  文章指出,我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比例近年來呈現不斷下降的趨勢,2006年全國竣工面積已不足新建住房總量的5%.即使是這樣,還是有一部分經濟適用房建設面積偏大,或沒有分配到真正需要的中低收入群眾手里,這挫傷了群眾的熱情,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正因為如此,群眾才從心底真切期盼個人

集資建房能夠為他們帶來福音,有人甚至將個人集資建房當成新一輪社會性“福利分房”。

  文章分析稱,但是個人集資建房與單位福利分房并不是一回事,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其分配關系的差異。

  個人集資建房者一般都是中低收入的無房群體,有強烈的需求但無足夠的購買力,所以應以收入水平為準入門檻;而單位福利分房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屬于改善性需求,并且有能力實施福利分房的單位一般效益較好,職工收入多在中等收入以上水平,所以實際當中都以資歷級別為分配標準。由此看來,個人集資建房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廣大低收入弱勢群體的利益。所以,個人集資建房必須與單位福利分房脫鉤,凡參加福利分房者不能參加集資建房;這應成為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分配原則。

  文章最后指出,在當前情況下,政府不應該回避,而應該盡快拿出對個人集資建房的規范性辦法。當前很有必要將個人集資建房納入住房體制改革和政府工作規劃,并且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之下有序進行。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