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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清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23:30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18日電 (記者 江國成) 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就若干商品出口退稅率清單調整問題作出補充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發布的《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指出,去年,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財稅〔2006〕139號文件)。針對各地在執行中反映的問題,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作了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包括:

  (一)仍適用原退稅率的商品。在“降低

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舊衣物、不銹鋼錠及其他初級形狀產品等商品仍適用原退稅率;

  (二)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刪除序號1081稅則號75040010的“非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和序號1082稅則號75040020的“合金鎳粉及片狀粉末”兩種商品;

  (三)在“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序號為964、稅則號為72172000的“鍍或涂鋅的鐵或非合金鋼絲”退稅率應為8%。

  新的通知還調整了“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提高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的部分稅則號和商品名稱,明確了財稅〔2006〕139號文下發之前已經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

  近年來,為了促進對外貿易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積極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其中包括通過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限制高能耗等初級產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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