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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審計建議促使新疆公路養護單位新會計核算辦法出臺(07-1-18)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11:57 審計署網站
最近,新疆自治區財政廳下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養護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養護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從預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成本與費用管理及資產管理等幾個方面,明確了在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下公路養護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這兩個《辦法》的出臺,從根本上解決了2000年以來新疆公路養護單位會計制度不適用的問題,使新疆公路養護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從此步入規范化軌道。這件好事的促成,得益于審計部門的一條審計建議。 2002年,新疆自治區審計廳在對自治區交通廳公路局2001年度預算執行和其它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中發現,2000年養路費作為基金預算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后,以自治區公路局為代表的公路養護單位已成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應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但自治區公路局一直延用交通部1987年頒布實施的《公路養護會計制度》核算,與該單位現行體制嚴重不符,不僅給財務核算工作帶來很大不便,而且也不能真實反映公路養護單位資金的收支情況。自治區公路局作為自治區交通廳所屬二級預算的副廳級事業單位,直接管養道路15299公里, 下設12個公路總段,69個公路段,221個公路養護站(道班),是全區最大的公路養護單位。2001年,自治區交通廳對養護資金的預算批復額達8.39億元,當年撥出預算資金達7.9億元。這樣一個行業一直沒有一套合適的會計核算辦法。 為規范公路養護單位的財務活動和財務行為,適應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滿足生產性公路養護單位的會計核算需要,自治區審計廳建議自治區交通廳與財政廳共同商議,制定適用于公路養護單位的會計制度。經過交通廳、財政廳、審計廳等有關部門四年多的共同努力,最終促使新疆公路養護單位新的會計核算辦法和財務管理辦法的出臺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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