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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從經濟上剝奪知產侵權人再犯罪能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 03:03 第一財經日報
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布《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意見提出,要依法嚴懲知識產權犯罪,從經濟上剝奪侵權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條件。 意見提出,依法運用各種刑事制裁措施,發揮刑罰懲治和預防知識產權犯罪的功能。對假冒、盜版等涉及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和統一定罪量刑標準,規范緩刑適用,根據犯罪情況和危害后果,依法從嚴懲處;在依法適用主刑的同時,加大罰金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注意通過采取追繳違法所得、收繳犯罪工具、銷毀侵權產品、責令賠償損失等措施,從經濟上剝奪侵權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條件。 (新華社) 更多精彩內容請瀏覽第一財經的網站:www.china-cbn.com 中國首選,價值之選!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 訂閱電話: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廣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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