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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訴訟程序啟動 中國鞋企為明天而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9:34 國際商報
2007年元旦假期后第一個工作日的早晨,北京、新聞大廈,眾多海內外媒體再次聚焦中國鞋企。 一場“制鞋企業應對反傾銷訴訟情況通報會”在這里召開,奧康和泰馬的一把手攜案件代理律師蒲凌塵一并到場,這也是正式向歐盟法院提交訴訟材料后,涉案企業首度就上訴一事召集媒體公開表態。 通報會現場,沒有強烈的對抗情緒,而企業表現的冷靜和理性讓記者影響深刻。 “反傾銷訴訟,我們要從時間和思想上做好準備。”一開場,沒有針對歐盟的反傾銷措施進行任何評論,奧康集團總裁王振濤的話題直切訴訟本身。 當地時間,2006年12月28日,奧康、泰馬等四家企業的上訴材料已被正式遞交至位于布魯塞爾的歐盟法院。歐盟法院也正式受理了中國鞋企的訴訟請求。 這僅是個開始。蒲凌塵介紹,依照相關程序,在啟動訴訟程序之后,歐盟委員會和中方企業將依次進行兩輪書面答辯,結束后,還有一輪口頭答辯,最后再由歐盟法院在此基礎上做出裁決。“答辯主要以書面為主,各方每輪的書面答辯時間應該在3~5個月之間。”蒲凌塵預計,一套程序下來,總的時間可能在2年左右。 官司還沒打完,征稅時間可能就已經結束了。面對質疑,王振濤坦言,如果一味地默認、忍讓,兩年后可能會面臨更高額度的反傾銷稅。我們提起訴訟,就是要讓歐盟聽到中國鞋企抗辯的聲音。 業界人士分析指出,依照過往經驗,歐盟可能會在今年下半年啟動對中國鞋的反傾銷復審程序,屆時,反傾銷的具體稅率和時間會有怎樣的調整,都不得而知。但中方企業的上訴舉動,無疑將對今后事態的發展起到積極效應。 “上訴并不是對抗、指責,企業尋求司法復議,是再正常不過的履行司法程序的行為。”蒲凌塵強調,我們并非僅簡單的針對歐委會的傾銷裁決,而是要借司法賦予的合法權力,讓歐盟法院對歐委會適用反傾銷的法律原則和條款給予權威、明確的解釋。 蒲凌塵在分析案情時指出,歐委會在反傾銷調查的過程中采取的是抽樣調查程序,抽取出口量排在前十位的企業進行了調查,而同樣提交了應訴材料的140多家企業卻未經審核即根據抽樣企業的情況判定傾銷事實。他認為歐委會在適用《歐盟反傾銷條例》關于市場經濟地位的條款(第二條第7款)和關于抽樣的條款(第十七條)時存在不太完善的地方。奧康、泰馬等應訴企業在提交完應訴材料后,就再未接到歐委會的任何通知和答復。這些問題都需要法院做出明確解釋。 但蒲凌塵也坦言,奧康、泰馬、金履和新生港元四家聯合上訴企業本身就很不同,在案件中各自的訴求點也有不同。其中,奧康、泰馬在反傾銷調查中屬非抽樣企業,企業名稱也未在反傾銷裁決中被明確提及。在訴訟程序中,歐盟法院將如何認定他們的訴訟地位;而歐盟也可能會作為第三方支持歐盟理事會……都為案件增加了很多變數。 “我相信歐盟會同樣站在一個公平的角度用WTO的游戲規則慎重處理這件事情。”對于這場跨國訴訟的輸贏問題,王振滔似乎還不及媒體緊張:“我們不是為哪一家企業打這場官司,我們是為整個中國制鞋行業打這場官司的,我們是為中國的幾百萬制鞋工人打這場官司的,更是為中國鞋業的明天。” 蒲凌塵明確,讓中方更清晰歐盟適用反傾銷法條的原則,不但對本案,對中國鞋業有益,更將為今后所有可能遭遇歐盟反傾銷調查的行業借鑒。 反傾銷調查一開始,這就注定是場持久戰。 會議現場,王振濤代表四家聯合上訴企業發表了應對貿易壁壘的《北京聯合宣言》,呼吁中國制鞋企業共享信息,團結協作,共同參與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用法律的手段維護中國鞋業在國際市場上的合法權益。 雖然國內媒體報道中方上訴的重點一直圍繞奧康、泰馬、金履和新生港元等四家企業,但域外媒體和相關涉案人卻從側面透露,包括萬邦等5家廣東鞋企可能也已提起了上訴。記者雖多方打聽,但仍未確實了解該5家企業的具體信息。而截至記者發稿時,奧康、泰馬等企業也未能獲知自己“同盟軍”的真面目。 本報記者 湯莉 張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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