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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三類出租車被拒年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10:01 南海網-海南日報
-初次登記日期為1999年1月1日以前的 -車輛技術等級評定達不到二級以上車況的 -車容車貌及尾氣排放檢驗不合格的 本報海口1月7日訊 (記者 卓上雄) 海口市出租汽車年審工作已經開始。記者今天從海口市交通部門了解到,今年需參加年審的出租汽車有1900多輛。按照規定,有三類出租汽車將不能參加這次年審。 海口市從1月4日至1月底對在海口市轄區內從事出租客運的營運車輛進行2006年度車輛年審及向經營業戶換發新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作。 據介紹,凡在海口市從事出租客運的車輛,其已到期的《道路運輸證》均屬換證范圍(經營期限已滿的車輛除外)。審驗內容包括:車輛違章記錄、車輛技術檔案、車輛結構以及尺寸變動情況、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情況。 在使用年限和技術條件要求中,交通部門明確三類出租車輛不再給予辦理審驗換發證件手續:初次登記日期為1999年1月1日以前的出租車輛;車輛技術等級評定達不到二級以上車況的出租車輛;以及車容車貌及尾氣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交出租車輛。 按照規定,年審需要車輛45度角彩色照片2張,用于核發道路運輸證。今年出租汽車年審、車輛拍照地點和公交車檢測地點一樣,均設在大英山機場的海南泰特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內。 海口市交通部門提醒,年審換發的新版《道路運輸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07年12月31日。年審換發《道路運輸證》時,將收回原《道路運輸證》、《城市公交定線車準運證》,車輛憑待理證在年審換發證期間繼續營運。車輛待理證有效期至2007年1月31日止,逾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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