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工業用地的調控和管理,國土資源部昨日發布《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將全國工業用地劃分為15個等級。上海各區工業用地被列入前九個等級,而其中長寧等九個區更是“獨占”了第一等級。崇明縣用地為第九等,最低價204元/平方米。據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最低價標準是按照不低于成本的要求確定的,與現在各地工業用地的實際出讓價格相比,將有較大幅度提高。”
《標準》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
目的:抑制工業用地過度擴張
據國
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工業用地價格提高后,將會抑制工業用地的過度擴張,提高工業用地的集約利用程度,在土地供應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調整土地供應結構,適當增加住宅用地的供應量,促進住宅用地價格的穩定。
同時,地方政府從工業用地出讓中所獲土地收益提高,有利于抑制地方政府補貼工業用地成本的行為。
措施:規定方式、價格及范圍
該標準就工業用地的出讓方式、工業用地出讓價格、年租金以及出讓范圍作了規定。
根據《標準》,工業用地必須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準。
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時必須嚴格執行本《標準》,不得以土地取得來源不同、土地開發程度不同等各種理由對規定的最低價標準進行減價修正。
同時,還規定工業項目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低于法定最高出讓年期(50年)出讓工業用地,或采取租賃方式供應工業用地的,所確定的出讓價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還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讓年期的價格,均不得低于該《標準》。年期修正必須符合《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的規定,還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五年期存款利率。
影響:上海企業已具較強應對能力
而根據上海市房地局近期公示的幾幅工業用地出讓價格顯示,不少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價格,都未達到最低價格標準。比如,金山楓涇鎮一幅2公頃土地,出讓價格僅為175.50元/平方米;另一幅2.5公頃的土地,出讓價格僅100元/平方米左右。
不過,熟悉工業用地拍賣、出讓的招商網市場部經理鄭杰卻表示,該《標準》制訂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格標準并不高。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慣例,工業用地的平均價格水平應接近于同一地段的商業地產,而目前上海的工業用地價格僅為同地段商業地產價格的一半,仍有相當大的上漲空間,這也就是為什么海外房地產基金熱衷于投資上海工業地產的一大主因。
他同時指出,盡管國土資源部制訂了限價,但給上海工業企業增加的成本負擔卻非常有限。因為有關方面對工業項目招商一貫較為嚴格,以消耗能源通過生產規模的擴大獲得利潤的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很難在上海立足。目前的上海工業企業主要是一些科技力量強、行業專業度高的高新技術企業,這些企業獲利能力相對較高,《標準》的制訂,對他們影響不大。 楊羚強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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