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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金融業全面開放深化銀信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 13:14 金時網·金融時報

  周斌 楊林楓

  從2006年12月11日起我國金融業進入全面開放階段,外資銀行被獲準在我國無地域無客戶限制地分享市場份額。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外資銀行紛紛看好中國的理財市場。央行《2006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截至2006年9月末,我國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為15.8萬億元,同比增長16.0%,比年初增加1.71萬億元,同比多增303億元。如此規模的儲蓄存款預示著中國的理財市場擁有巨大的發展潛力。

  不得不承認,在理財方面,大部分中資銀行處于劣勢。上世紀90年代末,當西方金融世界已經轉向混業經營時,我國為了防范金融風險,采用了分業經營和監管的模式。十多年過去了,各國的實踐證明,混業模式下締造出的“全能”銀行(集銀行、信托、證券、保險等功能于一身)更能滿足當今客戶日益復雜化、綜合化的需求,尤其是滿足客戶個性化的理財需要。但是中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格局卻難于很快轉型,于是,在入世后,面對外資銀行大舉壓境帶來的生存空間擠壓,銀信合作成為一種中國銀行業和信托業的現實戰略選擇。

  自2003年銀監會批準商業銀行開辦代理信托資金收付業務以來,銀信合作逐漸加深。銀信合作不僅僅在產品數量上不斷增加,而且在合作領域及技術含量上都有了質的飛躍。

  銀信最初的合作,集中在由商業銀行代售信托產品并代理資金收付。根據所掌握的資料,商業銀行代售信托產品并代理資金收付首創于2002年9月福建興業銀行代售重慶國際投資公司的信托產品。由于當時銀監會尚沒有出臺相應的文件規定,因此兩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是通過《民法通則》中的委托代理行為來調整的。

  代售信托產品并代理資金收付是一種最原始和淺層次的銀信合作。但是,銀信的深層次合作,正是由代售信托產品并代理資金收付發展演變而來。首先,由代售信托產品并代理資金收付很自然地發展為信托資金的托管。在銀監會的推動下,信托資金的托管目前已經法律制度化,信托公司發行的所有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募集的資金都必須由合作銀行進行信托資金托管。其次,銀行在與信托公司的合作中,必然對信托產品的合規性、安全性等進行自主評估,從而基于自己的判斷,愿意對風險性很小的信托產品提供受益權質押貸款。這方面的案例,包括海協信托的2004年2月推出的“即墨市基礎設施建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代理行光大銀行對于受益權質押貸款的安排,新時代信托2006年11月14日推出的“包頭商行安定支行信貸資產之財產信托收益權轉讓計劃”的信托產品中,代理銀行包頭商行對于受益權質押貸款的安排。

  淺層次合作演變為深層次合作并導致重大金融創新的經典案例,是銀行信貸資產受讓集合信托產品變身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以資金的運用方式分類,信托產品中運用于收購銀行信貸資產的金融類產品一直穩定在20%以上。由這個領域合作演變而來的一個重大創新就是2005年3月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啟動。作為一項金融技術,資產證券化在發達國家的使用非常普遍,目前美國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貸款是靠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來提供,在我國,資產證券化仍處于起步階段。在首批試點中,中誠信托、中信信托為受托人,以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信貸資產設定特定目的信托,以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形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受益證券,總規模逾130億元,并以信托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本金和利息。據悉,我國將于今年內啟動第二批資產證券化試點,將有包括保險、證券、基金公司等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其中,證券化的標的也將進一步擴大,將會涵蓋信用卡、消費貸款、不良資產等?梢灶A見,作為銀信合作的長效方式,資產證券化今后將在更廣闊的范圍內開展。

  銀行與信托公司在2006年合作的深入,典型的表現是銀行以其募集理財資金投資信托公司的信托產品,這個合作領域的開創者為興業銀行和中泰信托等,目前發展態勢良好,管理層也給予了積極支持。在這個領域的合作中,金融創新不斷涌現,最經典的是在理財產品結構設計上的創新。民生銀行和平安信托于2006年5月16日合作推出的“雙層信托銀信連結理財產品”,即民生銀行“人民幣非凡理財產品——T1、T2計劃”對接平安信托“江琿高速公路項目貸款資金信托計劃”,被譽為本年度銀信深層次合作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民生“雙層信托銀信連結理財產品”,即先由委托人與民生銀行以

人民幣理財產品為載體建立第一層信托關系;然后民生銀行作為機構委托人,再與信托公司以集合資金信托產品為載體建立第二層信托關系。銀信之間這一制度合作與產品設計,為銀信在混業經營趨勢下實現戰略融合開創了無限的發展空間。

  應當說,在經濟全球化和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下,銀行和信托的合作天地非常廣闊。展望不遠的未來,可以預計,銀行與信托公司之間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必將進一步發展,包括:信托公司以銀行柜臺為平臺,發展受益權可以自由轉讓的類似于日本同類產品的貸款信托及其他信托業務;信托資產證券化的交易平臺擴大至證券交易所,或者出現專業的信托產品交易所,以此為依托,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獲得大規模發展;信托產品標準化,募集資金規;Y金運用分散化,銀行成為信托基金的代理銷售人、信托資金托管人;銀行控股信托公司,或者取得銀監會的批準設立獨立的信托公司,全面經營信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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