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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西南環保督查中心掛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 12:12 法制日報
五大督查中心已掛牌四家 本報成都12月5日電 記者郄建榮 今天,隨著覆蓋在“國家環保總局西南環保督查中心”牌匾上的大紅緞布被揭開,我國環保執法體系又朝著完備的目標邁進了一大步。國 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就此指出,這是我國建立“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環境監管體制的重要步驟,是強化國家環境監察能力,加強區域環境執法監察的重要舉措。 今年7月31日,國家環保總局對外宣布,全面啟動組建11個地方派出環保執法監督機構。這11個執法監督機構包括,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五個環保督查中心;上海、廣東、四川、北方、東北、西北等6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據了解,目前,5個督查中心已有4個掛牌。 被看作是“欽差大臣”的督查中心究竟該承擔怎樣的環境執法責任?張力軍說,這些派出執法督查機構共有九項基本職能,中心任務是,將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要求,督查地方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執行情況;督查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督查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理;督查重點污染源監管和國家審批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督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生態功能保護區環境執法情況;同時還要幫助和協調地方環境保護部門開展跨省區域重大環境糾紛的協調,跨省區域和流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來訪投訴受理和協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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