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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副部長建議土地出讓金分流到城市公共交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2:54 第一財經日報
公交必須姓“公” 納入公共財政體系 孫榮飛 城市公共交通長期虧損嚴重的背后是對公交業的定位不清,隨著近日《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下稱《意見》)的下發,加之去年出臺的《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城市公共交通在“變性”中開始獲得優先發展。 近日,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的這份《意見》明確表示,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業,必須實行低票價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 “可以說是對公共交通認識上的一個最重大的突破”,建設部城建司司長李東序說,這意味著公共交通是政府行為,要納入政府財政體系。 李東序表示,過去政府把公共交通看作是簡單的出行工具,與其他市政公用行業如供水、供氣、垃圾處理沒有分別,以為遲早都可以完全靠市場來補償。 《意見》稱,對于實行低票價以及月票,老年人、殘疾人、傷殘軍人等減免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政策性虧損,城市人民政府應給予補貼。補貼應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時撥付到位,不得拖欠或挪用。 另外,《意見》也明確規定,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前天在全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后,將公共財政對城市公共交通的補貼改變為對城市公共交通的支出。 提到目前現實,仇保興表示,在2006年調查的117個城市中,66個城市在公交場站建設以及車輛、設施裝備和配置更新方面得不到政府資金和政策支持,占被調查城市的56.4%,“情況相當嚴重”。 與此相應,公交企業經營困難,虧損加劇。在2006年調查的117個公交企業中,沒有得到政府財政補貼的多達42家,占35.9%。武漢、西安、鄭州、太原、長春、哈爾濱、蘭州等城市8家公交企業得到的政府財政補貼也十分有限,處于虧損性狀態。 仇保興昨天在提到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時表示,各級政府應建立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渠道,“各地可參照學習杭州、昆明等地的 做法和經驗,從城市土地出讓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專項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對于這一點,仇保興解釋,一旦交通可達性提高了,土地增值也就提升了,進而有利于獲得更多土地收益。 更多精彩內容請瀏覽第一財經的網站:www.china-cbn.com 中國首選,價值之選!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 訂閱電話: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廣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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