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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寫明,馳名商標認定僅限本案。部分乳企不放棄使用“酸酸乳”名稱
邊長勇
昨天,《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蒙牛與河南安陽白雪公主乳業(下稱“白雪乳業”)之間沸沸揚揚的“酸酸乳”案二審已出結果,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白雪乳業的上訴,維持原判。
不過判決書中寫明,認定蒙牛的“酸酸乳”標志為馳名商標,“僅對本案有效”。
二審蒙牛再度獲勝
此前,蒙牛狀告白雪乳業生產的“酸酸乳”產品侵權,此訴求得到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該院裁定“酸酸乳”為蒙牛的未注冊馳名商標,白雪乳業隨后提起上訴。
“我們是大陸法系國家,不是英美判例法系國家,任何一個案子都不具有普遍意義!泵膳7▌罩行闹魅蝿⑿鸥嬖V記者。
不過,“判決書對‘僅限本案’一般都不會特別注明,”白雪乳業代理律師劉宏對記者說,“在一審判決書中就沒有類似表述!彼J為這是法院的“一種強調”。
判決書還明確說明,認定蒙!八崴崛椤睒酥緸轳Y名商標“對其他企業無法律約束力”。劉宏也認為“這是一種特別強調”。
同時,判決書還寫明:“一個商標的馳名與否是一種客觀狀態,而這種客觀狀況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是一種動態過程。因此,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的效力只在發生爭議的案件中有效,不針對其他市場主體。”
白雪乳業認為,“一審對蒙牛的‘酸酸乳’認定為‘商標’、‘未注冊商標’是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的”!懊膳km已將‘酸酸乳’申請注冊商標,但未獲得工商部門的認可。這并不能證明其向廣大公眾宣稱‘酸酸乳’是蒙牛的商標;在實際使用中,蒙牛也未將‘酸酸乳’標注為‘商標’或‘TM’,廣大消費者只是將其當作‘蒙牛系列產品名稱’,不可能將其理解為商標!
二審法院認為,其查明的基本事實和原審法院查明的基本事實一致,認為‘酸酸乳’標志已經具有了顯著性。
蒙牛:其他企業沒必要再使用“酸酸乳”名稱
根據AC尼爾森日前公布的2006年1至9月中國乳飲料市場數據顯示,乳飲料已經成為中國乳業增長較為迅速的品類之一,中國乳業老大伊利旗下酸乳品牌伊利優酸乳占據17.9%的領先市場份額。
劉信昨天還對記者表示,現在蒙牛沒有繼續起訴三鹿、光明等其他生產“酸酸乳”企業的計劃,不過蒙牛已取得自己的權益。他還表示,其他正在使用“酸酸乳”名稱的企業,“也應該明白這個情況,沒必要使用‘酸酸乳’名稱了!
不過,第一家使用“酸酸乳”名稱的三鹿公關部負責人崔彥峰表示,“沒有放棄使用‘酸酸乳’的計劃。”光明公關部負責人龔妍奇也對記者說,沒聽說判決結果,自己也不是法律部門的人,不能提供今后是否會繼續使用“酸酸乳”名稱的準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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