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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儲蓄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長期以來政企不分、政銀不分。基層儲蓄網點管理非常薄弱,內控、自律機制長期失效
涉案金額近7億元的廣東佛山郵儲案11月中旬陸續開庭,數十儲戶競相起訴郵政局,但最終改由地方政府統一指定代理律師,以保“社會穩定”。
11月27日出版的《財經》雜志報道,佛山郵儲案案發于今年8月。當地禪城區郵政局內部人員高息攬存兩年余,將巨額存款轉交地下錢莊放貸或流出境外,終因資金鏈斷裂,引發數百名儲戶游行示威。佛山市紀委、檢察院及公安局當即聯合成立“809”專案組。來自司法部門的消息稱,目前已查實非法吸儲金額達6.8億元,涉案12人,逮捕歸案6人,在逃6人。
《財經》調查表明,此案牽連除散戶外,還有佛山當地多家規模較大的私企乃至國企。同時,佛山當地多個村的股份制經濟合作社,也有大量郵儲存款。“最大的一筆存款是7000多萬元。”一位儲戶說。
在全國郵政儲蓄業務即將從郵政系統剝離至單獨成立的郵儲銀行之際,佛山郵儲案至今仍是廣東郵政系統的敏感話題。盡管行政訴訟已經開始,刑案追逃階段,佛山市禪城區政府在事發后不久即向儲戶開出承諾書,提出先墊付資金,賠償部分存款本息。同時,要求儲戶統一委托政府指定的律師,以行政訴訟手段,起訴廣東省、佛山市和佛山市禪城區三級郵局。訴訟案由是郵局無法到期支付存款本息。
9月中,在政府主導下,數十名儲戶通過廣東華法律師事務所、廣東京兆律師事務所律所,起訴佛山市禪城區郵政局、佛山市郵政局及廣東郵政局。《財經》了解,起訴單位大多為佛山當地的知名企業。系列案原定于11月初開庭,之后延至中旬。目前,相關案件的庭審仍在進行中,由佛山禪城區法院統一審理。
“郵局對此有推卸不了的責任。”佛山市郵政局一位官員說,內部人員與地下錢莊配合,賬外放貸,郵局理應承擔一定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金融機構違規吸儲,應視各方當事人的責任大小確定賠償比例。此案中,郵局和儲蓄人的責任如何認定,尚待法院審判。
“現在我們的律師都是政府委派的,一切都要看政府怎么處理。”大富村村委會主任譚潤枝向《財經》記者說。
事實上,華法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已向儲戶作出口頭承諾,一定可以拿到賠償費,但前提是儲戶與郵局“講好條件”再上庭,結果內定。
據了解,佛山市禪城區政府已在今年9月開出一份承諾書,在儲戶承諾“不聚眾鬧事”后,由政府先行墊支賠償,金額約為標的之17%;等到最終法庭判決結果出來后,原則上多退少補。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一筆約1000萬元的賠償款從當地一家銀行發放,但大部分儲戶至今未收到任何賠償。
“郵政儲蓄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長期以來政企不分、政銀不分。郵政儲匯局只是郵政局的一個內設機構而不是獨立法人,從業人員多來自郵政系統,缺乏金融專業人才。基層儲蓄網點的管理非常薄弱,內控、自律機制長期失效。”銀監會一名官員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直陳郵政儲蓄之弊端。
來自監管機構的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上半年,全國郵政儲蓄系統共發生百萬元以上的大案25起,其中內部作案19起,大多發生在現金存款業務環節,以支局長作案居多。-
(全文詳見11月27日出版的2006年第24期《財經》雜志“佛山郵儲7億元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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