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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調整公務員出行標準 定點接待每天150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10:11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 葉 楓 出差實行“定點接待”,有關專家認為,財務公開是推行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 11月21日,本報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日前印發了《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將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差費用標準由每人每天60元調高至每人每天150元。 在適當調高差旅費標準的同時,財政部同步配發出了《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議及工作人員出差均實行“定點接待”管理。 目前財政部已下發文件給各地財政部門,要求即日起開展定點接待酒店的招標工作。 有關專家認為,財務公開,是推行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 定點接待改革 《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將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辦法規定,調整后的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差費用為:副部級干部600元/人;司局級干部300元/人;處級及以下干部150元/天。 在“辦法”的解釋中指出,以上出差標準包括了出差的住宿費、餐費、雜費等所有差旅支出,各中央部門不得超過此標準。 “調整出差費用標準是適應實際需要,同時為了防止亂報虛報差旅費,今后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差將實行‘定點招待’制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自2006年11月中旬起,全國各地將開始“定點招待場所”招標工作。 所謂“定點招待場所”即指中央國家機關召開會議和公務員因公出差的接待場所,以前這些場所自行安排,實行新費標準后,住宿地點都將由地方財政機關招標確定。 上述知情人士說,所有酒店等招待場所只要認可財政部門確定的差旅費標準,均可參加招標工作,中標即成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到該地的指定投宿地。 對于定點飯店的選取,將按照數量適當、布局合理、檔次適中、價格優惠、公開公平、上下結合的原則。財政部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還將組成監督檢查組,對定點飯店的資格以及接待標準進行檢查。 新辦法也對差旅費限額進行了更嚴格的固定: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原則上不能乘坐飛機,在出差地點遠、任務急的情況下,乘坐飛機也需要報經司局級干部同意。 公務員所在單位在司局級以下級別的,要報經單位“一把手”同意。 差旅費十年之癢 “其實中央部門的很多財務違規問題源自現行的財政體制滯后。比如,中央部門公務員出差的標準現在是每人每天60元,實際工作中肯定不夠,這就迫使單位挪用別的資金來彌補差旅費的不足。”某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對記者說。 在財政部印發上述兩文件之前,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差旅費用開支所執行的標準是1996年1月由財政部印發的《關于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財文字[1996]2號)。按照這個規定,一個普通公務員每天的出差報銷標準僅為58元。其中包括:住宿費40元,吃飯15元,交通3元。 在某中央國家機關工作的一位處級干部告訴記者,58元的出差標準根本不可能適應目前公務員出差的要求,其結果會造成兩個負面效果:其一,中央國家機關不得不挪用其他經費來彌補差旅費開支缺口,由此造成中央國家機關財務管理工作中一些違規問題無法根絕;其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出差費用由地方機關負擔,加大了地方機關的接待費開支。 在今年10月份召開的一次中央部門財務工作會議上,很多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對差旅費問題提出了意見,多數中央部門財務人員表示,應該盡快理順財政體制上不適應現實工作需要的地方,為中央預算工作改革掃清障礙。 “這個問題已經存在了10年,沒想到財政部說解決就解決了,有點意外。”一家中央國家機關財務負責人在電話里對記者說。 而在財政部新發的、上述兩個改革中央國家機關差旅費支出的“辦法”中更是明確指出,辦法適用范圍包括所有中央國家機關及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外的垂直、直屬單位。 不過,也有一些反對的聲音。 “一天150元的標準在地方還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就不夠了。”一位在某中央部門工作的公務員告訴記者,目前各中央部門對出差費用的安排表面上是執行58元的標準,實際上已經實行“實報實銷”,按照“實報實銷”的價格,從北京到上海出差一天的平均費用約為300元。 財務改革是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 “財務公開,是推行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國際行政科學學會副主席戴光前指出。 “如果類似財政部采用10年前的差旅費標準來下達財務預算的事情不改變,那么推進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工作就將變成空談。”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一位專家說。 11月16日的《人民日報》也載文指出,“規范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是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反腐倡廉、改進機關作風的一件大事。國務院所屬部門要帶頭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認真規范公務接待行為。要將公務接待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公開透明,接受監督。” 據本報記者了解,財政部等監管部門目前正在開展一項中央部門預算定額研究工作,旨在改變一些已不適應當前情況的預算定額標準,最終目的是為財政部提供實際可行的預算定額,這將有助于改變中央部門預算工作中發生的一些擠占挪用經費問題。 而在日前開展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加強自身建設會議”上,也將中央國家機關財務自查工作列為重點。一位知情人士說,此項自查工作將有助于中央部門推進財務公開化工作。 “中央部門除了自身辦公經費外,很多一級部門還掌握資金的二次分配權,在明晰了中央部門自身財務支出后,還要推進中央部門資金分配工作的科學有序管理,進而推動行政體制改革工作。”上述知情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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