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國資委督促央企嚴控投資風險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0:33 證券日報
- 股票投資應設立專門機構進行專業化操作,嚴禁以個人名義(或個人賬戶)買賣股票 - 期貨(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應以套期保值或鎖定成本為目的 - 對市價波動較大、投資風險較高的業務應實行盯市制度 □ 本報記者 劉麗靚 國資委昨日下發《關于做好中央企業2006年度財務決算和2007年度財務監管工作的通知》,強調中央企業要加強財務風險管理與監控,增強風險預警與防范能力。 《通知》指出,一是要加強債務風險管理,正確評估償債能力,合理確定債務規模,對于負債率偏高、現金流量不足或存在大量逾期負債的企業,要適度控制投資規模。二是加強擔保、抵押、涉訴等或有事項的清理與應對工作,盡力解除與業務無關的集團外擔保,對于擔保余額超過凈資產50%或發生重大擔保責任損失的企業,要嚴格控制新增擔保規模。三是加強金融及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業務的財務管理與監控。清理和規范委托理財業務,對委托機構經營狀況已經惡化或存在惡化跡象的,要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資產保全或追收;規范股票投資業務的運作和管理,設立專門機構進行專業化操作,嚴格禁止以個人名義(或個人賬戶)買賣股票;企業從事期貨(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資業務的,應當以套期保值或鎖定成本為目的,不得進行投機。對市價波動較大、投資風險較高的業務應實行盯市制度,嚴格控制投資風險。四是加強企業年金、工會經費等表外資金管理,嚴禁將表外資金以個人名義私存私借或違規投資。此外,應加強境外子企業財務管理,努力實現境外資產保值增值。加強境外企業及機構的清理,對于長期經營不善或無明確業務的單位應當及時撤并。積極探索境外企業工資薪酬管理辦法,健全考核評價監督體系。 《通知》還指出,應加大對虧損子企業、未納入合并范圍的非持續經營子企業的清理力度,整合有效資產,積極清理處置長期閑置和無效資產。建立切實可行的資產損失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認真分析資產損失產生的原因,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建立資產損失的防范機制。并加強財會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嚴格規定投融資、擔保、抵押、資金使用等重大財務事項的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落實管理責任,努力縮短管理鏈條,提升重要子企業的管理級次。切實加強利潤分配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自身情況制定合理的利潤分配方案,嚴格按照公司法規定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按照“同股、同權、同利”原則分配利潤,切實維護股東權益;集團及所屬重要子企業利潤分配方案應于財務決算上報前報國資委備案。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