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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經濟適用房政策被誤讀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 08:02 北京商報
北京新建經濟適用房不得上市僅是政府部門的一個工作思路。近日來眾多媒體爭相報道北京經濟適用房新政昨天被北京市建委證實是一種誤讀。 今年10月9日,北京市建委的一個內部會議上,有關人員建議對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做三方面的調整:首先是超過14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由開發商按當地地價水平補交每平方米590元的綜合地價款后按商品房出售;其次是提高經濟適用房再上市時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比例;最后是新建設經濟適用房將采取政府回購的方式。 盡管這些建議一旦實施,將對北京經濟適用房市場產生決定性影響,但這些仍然停留在理論層面的建議,卻被首都眾多媒體誤讀為市建委將采取的經濟適用房新政。 其實,對于北京經濟適用房是否應采取回購政策的討論,從兩個月前就開始了。9月底,市規委在發布《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北京市將調整經濟適用房的銷售模式,擬采取政府回購的方式,但是此文一出立刻遭到了大多數學者、專家、業內人士和市民的反對。 隨后,正式出臺的《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中刪除了該條款,但在表述上,仍為今后探索內循環的方式銷售經濟適用房留下了缺口。 對于仍停留在理論層的“經濟適用房新政”,業內權威人士認為,如果建議最終轉化為政策,對于“新建”概念的界定則十分重要,這個節點很可能界定為“房屋是否已上市”。 新聞追蹤 經濟適用房過戶需求激增 據“信一天地產”公司天通苑等門店數據反饋,10月9日至今,二手經濟適用房交易格局變化明顯,從買賣上看:登記出售房源明顯增多,單日登記出售量較10月9日前上漲7成,其中140平方米以上戶型待售份額增長,占待售總量的37%,而以往為20%左右,放量原因為房主擔心推遲出售將面臨更多出售成本及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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