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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龍案7日廣東開庭 顧雛軍挪用資金新增4.55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7:27 人民網-市場報
石武 檢察機關偵辦的科龍案7日在廣東佛山開庭。據悉,此次檢察機關將對顧雛軍等9人就虛報注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占罪等4項罪名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公訴書顯示,顧雛軍挪用資金和職務侵占涉案金額高達7.86億元,除挪用揚州亞星6300萬元外,共挪用侵占科龍電器資金7.23億元。這個數字遠遠高于此前科龍電器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的5.46億元。公訴書又新暴露出3筆共計4.55億元的挪用資金。 此次最令人大跌眼鏡的地方在于公訴機關認定的7.46億元挪用資金罪。在目前科龍電器已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的5.06億元挪用資金中,公訴機關并未進行全額認定,僅對其中的3筆共計2.28億元提起公訴,但與此同時,公訴書又新暴露出3筆共計4.55億元的挪用資金。此外,檢察機關還認定顧雛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用于歸還格林柯爾系列公司的銀行借款。 新暴露出的3筆挪用資金分別是:2002年7月18日,顧雛軍指使張宏挪用江西科龍9000萬元作為注冊江西格林柯爾的資本金;2003年8月21日,挪用江西科龍7500萬元,用于償還天津格林柯爾在中國建設銀行的貸款;2003年6月17日,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江西科龍4000萬元,用于注冊揚州格林柯爾。而上述款項中除第三筆歸還部分外,其余至今尚未歸還。 經初步測算,如果將科龍電器提起訴訟追償的資金加上公訴機關提起訴訟的事項兩者合并計算,顧雛軍在入主科龍電器的3年間共涉嫌挪用科龍電器資金9.61億元,再加上職務侵占的4000萬元,挪用侵占總金額高達10億多元。而這還不包括挪用揚州亞星的6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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