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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孟復:民企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3:53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重慶11月2日電 記者 余繼軍 報道:在日前召開的2006中國重慶民營經濟論壇上,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演講時提出,民營企業不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參與者,更應該主動承擔構建和諧社會的責任。 他認為,民營企業要承擔推動社會發展的責任。民營企業不斷增加投資,增加就業,增加稅收,就是對社會和諧的最大貢獻。民營企業既要為自身的發展爭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也要努力維護社會其他群體的公平權利和義務。充分尊重和切實維護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報酬、休息、健康、學習成長、生命安全、人格尊嚴、參與工會等權利,是民營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民營企業作為企業公民,一定要遵守一切與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經濟規律與秩序,這既是民營企業的責任也是民營企業長期健康發展的條件。要積極參與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應增強社會公益和慈善意識,參與社會的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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