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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違法征收凸顯監督缺失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2:17 中華工商時報
見習記者何苗 2日北京報道 學者認為根在部門權力利益作祟 “我認為,我所批評的養路費違法征收問題,是有法不依和法律監督缺失的問題。”今天,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律師周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10月30日,他向全國人大法工委遞交了一份建議問責養路費征收的“法規審查建議書”。 “目前各地交通部門據以征收養路費的有關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與現行《公路法》相抵觸,也違背了《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周澤說,“《公路管理條例》是目前公路部門據以征收養路費的立法基礎,而其中的養路費條款,1997年就被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公路法》吸收修改,并在1999年被修正后的《公路法》徹底廢除,因此,養路費征收在1999年就已經失去了合法性。此外,各地征收養路費標準差異很大,造成了車管混亂、腐敗等諸多弊端。而交通部門之所以根據早已因違法而失效的規定向廣大車主征收養路費,主要是部門權力和利益作祟。”記者在其投書中看到,周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和《立法法》有關規定,撤銷《公路管理條例》及相關違法的文件、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同時對《公路法》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明晰違法征收養路費的責任所在。 對周澤此次投書,交通部并未作出正面回應。而此前交通部已下達《關于印發2007年度全國公路養路費票據式樣的通知》,要求各地繼續做好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工作。這表明公路養路費明年還將繼續征收,并無取消的跡象。 當記者問起投書最終會有什么樣的結果時,周澤說,他不好做預測。但是,“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我發現這樣的問題,自然應該把問題反映出來,這是我作為一個社會公民的職責。我想像全國人大法工委這樣的部門,對于社會反響這么強烈的問題,這次應該會認真對待,有可能會出臺一種制度性的文件,對法律法規的違法審查應該有一些程序性、制度性的保證。”(3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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