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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管權、錢、事、人
本報上海11月1日電 記者 沈文敏 報道:面對老百姓的“救命錢”,必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錢、事、人,而不能由某幾個政府官員說了算。今天,上海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強調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有關專家指出,將社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這是上海從制度上加強對各類社保基金的監管、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舉措。
此前,中共上海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韓正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根據會議精神,上海將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財務管理辦法,真正做到“四個管”,即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錢、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明確將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對基金預決算、基金籌集和支付、基金結余、銀行開戶管理、基金監督與檢查等作出嚴格的規定;同時,根據上海實際情況,在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等5項基本社會保險基金的基礎上,將小城鎮保險基金、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基金納入適用范圍,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也參照這一辦法執行。
前不久上海社保基金違規使用案件以及其他各地出現的社保案,暴露出社保資金被管理部門少數領導隨意支配甚至被某些人侵吞的管理弊端。上海市提出,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從制度上防范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是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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