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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元以上現金交易可能須上報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期貨保險領域反洗錢規章有望本月出臺 □本報記者 李文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陳小云昨日表示,事關證券、期貨、保險等領域的反洗錢規章,正在最后緊張的修訂之中,有望最早本月正式出臺。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0月31日表決通過了反洗錢法,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央行舉行新聞發布會,就中國反洗錢工作進行進一步說明。 據陳小云介紹,今年4月12日,央行推出《銀行業金融 機構反洗錢規定》、《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及《保險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涉及銀、證、保三大領域的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對銀行、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區分和指明了可疑交易的具體情況。 其中,《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明確,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并報送央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當發生人民幣5萬元或等值美元1萬元以上的大額現金交易時,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應對客戶身份進行審查、核對,并在交易發生后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證券、期貨、基金公司三類公司總部于每周第一個工作日匯總本機構上周可疑交易情況,并于同日以電子文件形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按這規定,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可進入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央行反洗錢局局長劉連舸在回答本報記者該局功能調整問題時說,反洗錢局將擴充機構,最早明年上半年業務將滲透到證券和保險業。 劉連舸還表示,中國力爭在2007年6月加入國際反洗錢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成為其正式成員。目前,中國已應邀成為FATF的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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