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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金淡出創投 引導基金力促天使投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 11:30 中國經營報
“原則上各地政府將不再直接由財政出資設立創投企業。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國家和地方性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母基金的形式再投資其他創投企業,項目導向則直指初創期創業企業和中小高科技企業,形成天使資本。”這是記者日前從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等部門了解到的,正在醞釀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政策的大致框架內容。 據悉,已經有一些地方政府著手設立引導基金的財政預算,但相關政策還在探討中,并未獲國務院審批。 從直接到間接 “作為國資委的經營性資產,國有資本有保值增值的要求,這與創投高風險高回報的運作模式有些沖突。因此財政資金直接進入創投領域并不是很方便。比如進入和退出都需要經歷股權登記變更等煩瑣程序。”作為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管理辦法》的主要執筆人,中國社科院劉健鈞教授在日前舉行的“中國創業投資配套政策高層論壇”上指出:“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就像酒引子一樣,就是要拉動、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力量參與到創投企業中來。”劉健鈞告訴記者,目前本土創投的投資額與外資創投還有差距,而本土創投的資金又主要來源于國有資本,民間資本力量還未得到完全激發。 據劉健鈞教授介紹,成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后,財政資金原則上將不再直接設立創投公司,而是通過設立一定的合作條件將資金投資到其他中外創投企業中,這部分國有資本將以非經營性資產的身份進入,即不再有保值增值的硬性要求,“允許失敗”。 “至于合作條件,目前的傾向性條件一是項目要導向初創期的中小高科技企業,同時創投還需要一定的業績支撐,具有撫育這些早期企業發展的能力。”劉健鈞表示。他還透露,目前還在醞釀成立創業投資的風險補償基金,創投企業的部分損失可由補償基金承擔。目前具體投入到初創期企業的資金比例還沒有完全確定,但知情人士表示,估計是在40%左右。 據科技部火炬中心梁桂主任介紹,當前我國創投領域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投資進入時機偏后。很多創投資金都投向了比較成熟的處于發展中后期的項目,造成初創期企業的資本供給嚴重缺血。 現實難題 由于各地實際情況和財政實力不同,記者了解到,在設立引導基金方面,相關部門并不會作統一的硬性規定。“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成功的可操作案例,各地都在探索的過程中。”一位熟悉情況的創投人士告訴記者。 但據記者從一些已經和引導基金有過接觸的創投人士處了解到,目前創投要想獲得引導資金的支持還面臨著一些難題。 深圳高特佳投資集團投資總監周紹軍表示,地域的限制是一個棘手的問題。與地方性的引導基金合作,對方一般只愿意把資金投資到當地,而對于創投來說,基于風險控制和投資組合的考慮,卻又希望能夠分散投資。“雙方都是著眼于風險控制,但很難取得一致意見。” 另外,10月前后,有關部門曾專門下發了一個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征求意見稿給部分創投企業。目前取得的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為主要由財政出資設立,不以贏利為目的,意在引導社會資金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政策性資金,是一個財政政策而不是一個國資政策。創投人士表示,兩者的區別在于國資政策從國有資產的角度出發,將注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優先清償等權益,而如果作為財政政策的話,將主要是補償損失,不計較收益等。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地政府心思難側。“在合作過程中,政府表明如果一旦投資失敗的話,引導基金將享受優先清償的權利,這對我們來說是難以接受的。”一位與引導基金有過接觸的創投人士告訴記者。 不過,對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引導基金設立創投企業,或把無償使用的高科技創新基金當做有償引導基金使用等情況,發改委財金司副司長郭向軍在公開場合已經表示,會加強引導基金的監管和風險防范。包括財政部的預算和財務審核、審評決策與方案實施的分離、控制引導基金的參股比例和融資擔保金額等。對基金的運用方向也會有限制,引導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資,股票期貨、房地產贊助和捐贈等支出,閑置資金也只能存放在銀行和購買國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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