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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將為地方土地出讓金分配定比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3:11 第一財經日報
土地出讓金總額的15%將用于農地復墾和土地整理開發,這將改變地方土地出讓金分配方式,有效規避一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聯動炒高地價、房價 本報記者 郝倩 發自上海 昨日,新華社有消息稱,有關部門將出臺新的管理辦法,使建設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提高兩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占用稅各提高一倍。對此,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相關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解釋稱,即將出臺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會改變地方所獲土地出讓金的分配方式。而業內專家認為,地方政府將由此減少出讓土地的動力,同時也避免了一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聯動炒高地價房價的動因。 “土地出讓金”管理趨于規范 新華社消息透露,上述《辦法》現已基本修訂完成,待國務院審批后,未來幾個月內可正式下發。《辦法》草案中提出,土地出讓金總額的15%必須用于農地復墾和土地整理開發。此前的做法是,土地出讓金增值部分的15%做此用途。《辦法》草案中對涉及到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收支規范的部分,可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但“兩稅一費”征收的新標準不存在太大變動空間。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上述人士對記者解釋稱,這是土地出讓結束后的分配方式的改變,原則上與開發商以及地價都沒有關系。新《辦法》將強制地方政府將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用來做農民保障,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各方面的內容。所謂15%的比例,之前以“土地出讓金增值部分15%”來計算,本來就很難確定底數,新《辦法》將讓它實施起來更容易。 “事實上,在確定土地出讓金總額的15%必須用于農地復墾和土地整理開發之后,接下來必然將有更加詳盡的規定出臺,最終將對整個土地出讓金進行完全的比例劃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說。根據之前的說法,《辦法》可能還將規定土地出讓金中5%以上用于廉租房建設,地方留給后任政府做發展建設資金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也將以一定比例固定下來。 目前,有關“土地出讓金”的規定基本上由各地具體決定。 避免一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聯合推高房價 易憲容認為,對于土地出讓金使用的具體劃分比例并不重要,關鍵在于使土地出讓金納入中央財政的監管,地方政府今后將必須按照《辦法》規定對土地使用金具體分配,從而避免地方政府對出讓金的過分依賴和隨意支配。 不久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凈收入已占到政府預算外收入的60%以上。 “作為公共資源出讓之后,土地出讓金本來就不應該由地方政府獨立支配,這樣不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認為,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助力房價上漲,從而帶來地價上漲,獲得高額土地出讓金。但是新《辦法》實施后,地方政府不僅不能靠土地出讓金支撐地方財政,還要在獲取土地出讓金時,花費更多的精力投入基建以及廉租房等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這就減少了地方政府推高房價的動力,“今后即使地價上漲也只可能壓縮開發商的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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