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個貸員擅批公積金損失近千萬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10:10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黃秀麗) 因濫用職權,導致1376.2萬元住房公積金被騙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城管理部外企營業廳個貸員梁山昨天在東城法院受審。據悉,這是本市公積金職務犯罪第一案,此案暴露出申請公積金貸款環節上的不少漏洞。 上午9時許,32歲的梁山被帶進法庭。據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初,梁山明知劉凡等人提交的37份公積金貸款申請不符合規定,擅自審批,收受8萬元賄賂,致使劉凡等人詐騙公積金貸款1376.2萬元,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造成了940.3萬元的特大經濟損失。梁山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指控罪名成立嗎?”法官問。32歲的梁山沉默片刻,從嘴里擠出“成立”兩個字。他說,2004年初,他的朋友貸款代辦員劉凡找到他,說想做一筆“大單”。所謂“大單”,就是給沒有建公積金賬戶的人辦公積金貸款。 “做‘大單’當時很常見。”梁山說,因為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業貸款低,一些人就想占這個“便宜”。按規定,只有連續繳納6個月或者累計繳納12個月公積金的用戶才可以貸款,不過要違規建賬戶,對他來說并不難。不久,劉凡介紹的孫某拿來37份貸款申請來找他,并答應做成每一筆給他3000元酬金。 雖然貸款手續漏洞百出,但還是通過了初審、復審。按照規定,個貸員必須要見到購房者本人,但37個購房人他一個也沒見過。其次,代辦員孫某的授權委托書是補交的,而且只有十幾份。第三,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都需要購房人當面簽字,但這些都是孫某一手操辦的。 據公訴機關介紹,騙貸公積金是劉凡、唐劍波、李巖3人早就謀劃好的。他們借來了一大批身份證,并偽造了購房合同,結果一路“綠燈”,最后銀行共放款1376.2萬元,絕大多數都被劉凡等人瓜分、揮霍。 梁山表示,他是看在朋友的情面上才做這件事的,并不知道劉凡等人的目的是騙貸。而他的辯護律師也表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評估機構、擔保中心都對申請貸款有審核的責任,正是由于這些部門審查流于形式,才出現了這么嚴重的后果。 據了解,劉凡、唐劍波、李巖還在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朝陽管理部騙貸600余萬元。現3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該案正在市第二中級法院審理中。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