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查詢:

郵政立法步履維艱 各方利益難以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00:50 中華工商時報

  【見習記者 何苗 北京報道】

  9月初,郵政體制改革大幕初啟,相較于體制改革轟轟烈烈的推進步伐,《郵政法》的出臺卻仍顯步履維艱。已改到第8稿的草案,由于未能在郵政領域各市場主體之間取得利益平衡,仍有可能推遲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的審議。

  郵政改革方案解決的是體制問題,而更為具體的各方利益問題只能依靠《郵政法》加以規范,否則改革便難免有“跛足”之患。記者采訪了北京君澤君律師事務所王穎律師,她認為,政企分開是郵政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也是郵政立法的可作為之處,其中應特別注重利益平衡的可操作性。她舉例說,針對郵政管理局能否集行政許可權和查處權于一身的問題,目前還存在較大爭議。而無論這兩項權力最終如何歸屬,法律上都應明確對行使權力的監督機制。否則,脫胎于郵政系統的郵政管理局能否真正做到對法律負責,在各市場主體之間端平一碗水,就缺乏法律保證。另外,草案第8稿規定的郵政專營范圍,對于郵政現有的財力和人力而言都欠缺可操作性。這樣會使得絕大部分民營快遞的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最終將損害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寄遞權。

  王穎認為,《郵政法》作為一部經濟法規,其主旨是為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法律保障,而不應受利益傾向的干擾成為專營的保護傘,實行內外有異、親疏有別。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