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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環保督察組奔赴七省 嚴打企業背后保護傘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0:17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王世玲 北京報道 “七部委環保專項督察組正兵分七路,重點督辦化工企業安全環保措施和工業園區環境違法。”9月26日,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中心副主任陳善榮向記者透露。 為落實2006年環保專項行動,國務院七部委(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工商總局、司法部、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目前正聯合開展環境督察行動。 除了由監察部執法監察室副主任孫懷新帶隊,已于9月23日赴黑龍江外(詳見右文),其余督察組將于10月中旬分赴河南、浙江、江西、吉林、貴州、安徽和湖北。 “督察組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對上述省份的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重點環境問題進行檢查。”陳善榮說。 督察組把此次檢查的重點鎖定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取締情況,是否新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化工(石化)企業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建設項目是否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工業園區是否存在降低環境保護準入門檻;火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 其中,針對各地工業園區環境問題凸現的現狀,此番把檢查工業園區內違法企業作為重中之重。具體安排為,重點整治化工、冶煉、印染、造紙、制革、釀造和廢舊物資加工等工業園區的違法排污問題;堅決糾正降低環境準入門檻、阻撓環保現場執法、違規減免或取消排污費等一系列環境違法行為。督察組聲明,“對園區內的違法企業,該治的治、該停的停、該關的關,絕不能姑息遷就,心慈手軟。” 在近幾年環境突發事件頻發的背景下,中央高層在各種場合已多次表明了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心,而部委聯手檢查環保也在不斷地開展。但未能堵住各類企業排向河流的滾滾污水。 “某些地方政府與污染企業存在利益糾結,甚至存在個別官員充當污染企業保護傘的現象。”陳善榮解釋,現有體制、機制下,某些地方政府充當了排污企業的保護傘。 日前,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分析近期甘肅、湖南兩起重大環境事件的原因時,痛斥地方保護主義。他認為,看似這些環境事件責任在企業,實則根源在當地政府,“政府不作為”是導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關政府和部門負責人負有重要責任。 “這次檢查的特點是既查事,又查人。”國家環保總局新聞辦副主任劉友賓對本報記者表示,通過此次七部委聯合專項環保檢查,落實《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嚴厲打擊企業背后的‘保護傘’”。 從七部委的構成中,監察部、司法部的加入,已經看出“查人”的端倪。 “這次七個檢查組分別由七部委司局級領導帶隊,有針對性督察。”陳善榮提示說。 “每個督察組都要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劉友賓稱,檢查聚焦政府監管不嚴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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