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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萬美元進口設備變廢 普華公司狀告滄州海關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4:36 法制早報
本報記者 申欣旺 發自河北滄州 因為關稅爭議, 2300 萬美元的進口設備全部報廢。日前,河北省肅寧普華家紡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河北滄州海關訴至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此事源于 2005 年年底的一個合作項目。 2005 年 11 月,肅寧阪禾化纖仿真織物有限公司與兩家日資公司合資成立普華家紡公司,總投資 2950 萬美元,日方以設備出資 2320 萬美元。 此后,普華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8 日 開始,從日本購進價值 14848320 美元的設備, 12 月 19 日 ,普華公司向滄州海關申請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手續,但并沒有辦理成功。普華公司副總經理王友相表示: “ 普華公司進口設備完全是按照國家免稅政策進行。 2005 年 12 月 7 日 普華取得河北省發改委冀發改外資確字 [2005]240 號項目確認書及進口免稅設備清單,在批準普華這個項目確認書以及進口價值 2320 萬美元的機器設備清單的同時,河北省發改委將確認書與進口設備清單抄報海關總署、石家莊海關和抄送滄州海關,海關方面沒有提出異議。沒想到設備進來了之后,海關不給辦理免稅。” 在此情況下, 2006 年 1 月 5 日 ,普華公司書面出具《保證函》,請求將第一批設備運回工廠 “ 就地封存 ” ,待企業各項條件成熟后,再解封投入使用,滄州海關于當日辦理免稅手續,并于 1 月 16 日 施加海關封志予以監管。記者在采訪滄州海關時,滄州海關鄭良保關長表示要海關總署新聞辦批準才能接受采訪,但對于第一批貨物不予辦理免稅手續到保證函后辦理免稅再到封存,鄭關長表示: “ 主要是根據發改委或者商務部門的免稅文件辦理免稅,海關方面也有一個的審核,不符合的話則不予辦理,對于具體如何實施有石家莊海關法規處解釋,我們辦理。 ” 按照事先的計劃, 1 月 23 日 、普華的第二批設備從天津新港轉關至普華的廠房,未繳納稅款滄州海關沒有辦理驗放手續。 2 月 6 日 至 3 月 27 日 ,普華第三批設備運至公司在建廠房。期間,普華利用肅寧縣政府財政資金繳納稅款擔保金人民幣 700 萬元,仍欠稅款保證金人民幣 301947.85 元, 4 月 14 日 ,海關對該批設備的部分貨物施加海關封志予以監管。 由于設備長時間存放在露天的廠房, 5 月 27 日 ,按照協議負責安裝的日本都筑紡織株式會社出具證明函表示: “ 設備經過長時間的雨淋、風吹、日曬已經全部成為廢鐵,根本無法安裝 ” 。在普華還未修建好的廠房中,記者看到被海關監管的大部分設備已經生銹,覆蓋在設備上面的塑料膜大面積撕裂,設備裸露在外。 石家莊海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海關封志監管程序合法,按照《海關法》,普華公司有保管義務,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普華承擔,同時駁回普華的行政復議請求。普華表示,“由于海關監管,不能擅自處理,多次要求滄州海關解除封志或者允許移動設備加蓋房頂以保護設備,但海關未允”。據此,普華在被駁回的行政復議和已經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的訴狀中均請求滄州海關賠償經濟損失 2900 萬美元,并請求撤銷滄州海關對普華進口設備的監管,同時撤銷《關于普華家紡公司進口設備稅收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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