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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李英輝) 昨天,中國保監會北京保監局副局長劉峰提出了航意險經營整改工作的四個標準:保費收入要真實;手續費支出要規范;業務管理要信息化,與銷售航意險產品的網點實現電腦聯網、電腦出單和實時管理;單證管理要符合內控要求,做到賬賬、賬實相符。今后,凡是達不到上述四條標準的公司,都要停止經營航意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