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凡在全國工商系統推進新農村建設經驗交流會上強調,整合職能創新機制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9月23日 08:42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 | |||||||||
經過兩天的考察、交流,全國工商系統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驗交流會于9月21日在成都結束。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凡在總結時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整合工商職能,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做好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劉凡指出,各級工商機關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找準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點,依托準入、監管、執法、保護等職能,有力地促進了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社會
劉凡強調,各級工商機關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切實做到“五個堅持”:堅持以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堅持立足工商職能,創新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執法效能;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堅持科學規劃,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工作;堅持積極探索,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同時,要做到“六要六不要”:要圍繞職能,不要大包大攬;要依法行政,不要越權缺位;要創新機制,不要墨守成規;要注重實效,不要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要突出特色,不要強求一律。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把服務和支持糧食生產作為重中之重,把保護農民利益和促進農民增收作為著力點,把圍繞職能作為中心點,把整合工商職能作為重要手段,把“一會兩站”作為重要窗口,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劉凡指出,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創新和完善紅盾護農、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商標富農、權益保農、政策愛農和市場助農等“七個機制”,進一步明確“三個定位”,即定位在落實農民所想、所盼的監管服務上,定位在盡力引導和滿足農民致富這個強烈的愿望上,定位在為農民排憂解難和營造良好市場秩序環境上,圍繞愛農護農幫農、鏟除坑農害農損農行為,把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各項工作融入到推進新農村建設中,引領新農村建設扎實有效地向前推進。劉凡從七個方面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一要建立和完善“紅盾護農機制”,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認真清理農資市場經營主體資格,進一步完善準入和退出機制,實現對市場主體準入、交易、競爭和退出行為的全過程監管。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切實加強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加強對種子、化肥、農藥廣告的監管,嚴厲打擊制作、發布農資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建立農資監管長效機制,強化農資市場的日常巡查,積極探索市場監管預警制。積極推行農資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促進農資企業誠信經營。支持建立農資連鎖經營和“農資放心店”,暢通農資流通渠道。 二要建立和完善“經紀活農機制”,大力發展和規范農村經紀人,推動農業生產與市場需求相銜接。根據轄區農產品產量、結構、特色、流通等情況,制定發展農村經紀人的規劃和措施,發揮當地優勢,形成當地特色。積極開展農村專業經紀人培訓,提高農村經紀人的綜合素質。加強合同規范管理,嚴厲查處農村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誘導農民簽訂合同、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幫農機制”,穩步推進訂單農業,開展涉農合同幫扶活動。推進以龍頭企業帶動、品牌帶動、城市消費帶動和以專業市場為依托的訂單農業,并通過合同監管,指導簽約,幫助履約,調解糾紛等多種途徑,為訂單農業提供優質服務。提高農戶和涉農企業的法律意識,規范合同文本和簽約行為,保證合同合法有效。嚴格監管合同履行,加強對訂單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管。大力開展涉農企業“守合同重信用”認定活動,強化經營主體的信用建設。 四要建立和完善“商標富農機制”,積極引導農民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增收,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能力。進一步引導鼓勵以農業資源為依托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注冊和使用商標,利用商標提高農副產品市場競爭力,擴大農產品知名度,使“公司+農戶+商標”成為利用知識產權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模式。加大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嚴厲查處農產品商標的侵權行為。 五要建立和完善“權益保農機制”,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農村廣泛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市場、進村鎮、進商家活動,加強對農民消費者的宣傳,增強農民依法維權意識和保護能力。進一步完善農村消費維權監督網,加快“一會兩站”的建設。要依托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工商所,建立消費者協會基層分會、紅盾護農服務站和12315維權聯絡站,方便農民消費者就近申訴舉報。充分發揮農村工商所的職能作用,及時依法解決農村消費糾紛,特別注重解決好因農資消費引發的群體性投訴,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六要建立和完善“政策愛農機制”,大力培育農村市場主體,積極引導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依托登記注冊職能,因勢利導,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門檻。鼓勵涉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支持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的個體私營經濟。積極培育農村市場主體,大力發展“執照農民”,提高農民市場主體意識和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積極扶持、鼓勵有一技之長的農民持照闖市場。 七要建立和完善“市場助農機制”,積極培育、規范和繁榮農村市場,搞活農村流通。根據農村市場的季節性特點,適時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分散在城鄉結合部和村鎮的各類商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監管力度。支持、鼓勵當地依托農副產品優勢興辦集貿市場,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積極引產幫銷,推進場廠掛鉤,推廣優質農副商品。大力開展創建誠信市場、誠信示范戶和示范柜臺等活動,提高農貿市場信譽和經營者的素質。 (中國工商報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