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外資并購立法序幕拉開 商務部邀請立法機構密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09:20 中國經營報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熊學慧 記者近日從權威渠道獲悉,就在國家六部委發布的《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以下簡稱“并購新規”)于9月8日剛剛生效后不久,商務部邀請國家立法機構密商“外資并購立法”。 據一位參與此次“內部會議”的法律界人士透露,商務部條法司9月9日在廈門邀請他們探討“外資并購立法”大事。與會人員商討的主題是,《外資并購法》及相關的法規應盡早列入立法機構的議程,以彌補六部委“并購新規”的局限。 密商“立法”大事 8月14日,浙江蘇泊爾與法國SEB簽署了戰略合作的框架協議,SEB通過“協議股權轉讓”、“定向增發”和“部分要約”三種方式獲得了蘇泊爾61%的股權。這一協議簽署后,隨即遭到多家同類企業的聯合抵制,他們認為此協議將使SEB對行業形成絕對壟斷。 有人甚至預測,“蘇泊爾并購案”可能已觸動外資并購新規的“紅線”,商務部將進行反壟斷審查。同樣等待“主管部門”審批的還有公眾已經熟知的凱雷收購徐工案、德國舍弗勒收購“洛軸”案等。 有外資企業負責人對中國最近發布的一些“不確定性政策”表示出擔憂。一名到中國洽談投資項目的美國企業人士對記者說,中國的一些政策和法律令他們很難琢磨,有時候變化也比較快。 “一些國際資本在作慎重考慮,把握國內政策的‘深淺’。”參與了商務部“內部會議”的美國風險投資基金IDGVC國內機構合伙人楊飛對記者說,政策的不確定性及對政策“磨合”難度的加大增加了國際資本進入國內風險。 另一名參與會議的人士說,商務部條法司召集他們討論《公司法》與《外商投資法》銜接和企業并購立法等重要議題。該人士沒有透露過多細節,只是提到“外資并購涉及的法律問題較多,沖突比較大,一些問題到了該解決的時候。” 新規諸多“欠缺” 有學者對記者表示,必須設立專門的《外資企業并購法》,以規范外資并購行為。據稱,中國沒有一部完整的外資并購法律,外商企業進入國內時遇到很多法律問題,現在急需立法。 “新《公司法》出臺后,原先的《外資企業法》并沒有得到疏理,相關法律條文打架的現象并不少見。”華東師范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孫效敏對記者說。 孫提到了一個問題:“并購新規”原先的“暫行規定”并無實質改變。新規沒有說明什么是“并購”,也沒有說明股權并購與資本并購的具體問題。“建設銀行及中國銀行等引進的‘戰略投資’算不算并購?”孫向記者反問道。 據參與“外資并購立法”會議的一法律人士稱,多數專家認為,“并購新規”仍有待進一步細化。有人則認為,“新規”的諸多規定比較“模糊”,對外資的具體收購行為并沒有做出細致的規定。 比如,“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這一條,沒有說明哪些算是“重點行業”、什么情況下是“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 有法律界人士說,“并購新規”的“模糊”概念增加了外資企業的理解難度。如果商務部認定交易危害了國家安全,就有權終止交易。并購當事人很難評估交易的風險,因為“并購新規”沒有規定商務部審查的程序和范圍,也沒有規定外資并購的審批權限和程序。 關注“經濟安全” 向記者透露情況的人士沒有提到商務部條法司主持召開這次會議的具體細節,只是說“國家經濟安全”是大家關注的一個重點話題,也是外資并購立法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原則。 有參會學者對記者說,無論披上多么華麗的外衣,外資并購國內企業都難改逐利本質,不影響國家經濟安全、不消除競爭應該成為外資進入的底線。 了解內情的人士稱,從目前各界人士討論的結果來看,主張對外資并購加強限制的意見稍占上風。部分專家認為,國家在擴大開放、加大引進外資力度的同時,對一部分可能影響到國計民生及國家經濟安全的產業設“禁入”限制,并加大反壟斷審查力度。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