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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新政正被逐漸化解 地方政府誤讀地產定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1:17 中華工商時報
見習記者 張偉娜/文 今年5月,《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六點意見》(即“國六條”)的發布,使關注日益高漲的房價的專家學者,尤其是老百姓們以為:我國房地產市場由此進入良性、和諧發展的軌道。因為與以往單純關注房價不同,這次“國六條”是從土地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結構等幾個深層次環節調控樓市,解決根本居住矛盾,同時,將監察部和統計局納入調控部門陣營,明顯加強監管力度。 在此后的3個月里,我們陸續看到了《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國務院九部委發)、《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建設部等六部委發)、《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建設部等六部委發)、《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監會發)、《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匯管理局發)、《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發)……如此頻繁、密集、涉及眾多部門的宏觀調控在房地產歷史上從未有過,然而效果現在看來卻難如人意。 起碼在至今的幾個月里,這一期盼落了空。 因為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今年前7個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以平均6%以上的幅度持續上漲。北京三環以內已經沒有每平方米1萬元以下的新房,四環周邊的新房大都漲至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 有專家擔心,國家的一系列政策有正在被一一化解的風險…… “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的市場背景和行業歷史,政策不能一刀切。”這是被各地方保護者津津談論的重要理由之一。于是二手房個稅、住房結構細則、限外購房等政策在地方悉數化解于無形。 國稅總局下發的《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開始,國內居民在進行個人二手房轉讓時,所得收益須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稅,該稅率為固定的20%。但是隨后又出臺了對于原價不好界定的,可按現出售價的1%繳稅,因此到目前只有一成左右的售出方選擇了按差價20%交繳,其余均為全額的1%或2%核定繳稅,一下子減輕了很多稅賦壓力。同時,做低房價的陰陽合同,抵扣稅費的假證明,假贈與、假遺贈橫行,這次強征的前景也實在堪憂。 至于再次加息27個百分點,由于各大商業銀行被允許打8.5折,實際最低加息僅僅6個百分點,迫于盈利需求的商業銀行基本都采取了選擇下限“攬客”的做法,影響已經微乎其微。 拿限外購房來說,據了解,自中央下發文件后,華東某一線城市一度有相關執行細則的初稿入市。“但是現在已經有消息傳出,市政府的意思是暫停公布。”一位外資企業的內部人士稱。理由是目前該城市房價已經回調,且限制外資購房對市場影響不小。 另外,根據九部委規定,各地方相關政府部門需要在9月前公布保障類住房供地計劃。目前,時至9月中,能夠在官方網站上查到該計劃的地區少之甚少。甚至有城市相關政府人士公開表示,根據輪候制,這一計劃可能延至2007年公布。 作為“國六條”的最先一份貫徹文件,7月初,建設部《關于落實新建住 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已經悄然下發各地方政府。然而,直到這幾天,北京等地的細則才在兩個多月后姍姍來遲,在其他大部分城市,依舊面臨如何執行的抉擇。 很多一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開始流傳政策松動的消息,主要說法是,“新住宅建設項目中9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占比須達到70%以上”的新政僅適用2006年6月1日后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之前的招拍掛項目排除在規定要求之外,按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執行。 北京市規劃委的最新文件側面證實了這一點。北京區域內不論地段、城區和樓盤大小,雖然均按單個項目執行,但是在6月1日之前取得規劃證、用地證、開工證的項目,項目規劃不受限制。 以新地塊出讓充抵70%要求的則是上海。在近期上海公開掛牌出讓的20幅土地中,幾乎全部地塊要求結構比例滿足“90平方米以下70%以上”的要求,甚至有部分地塊要求小戶型占比達到80%以上,但是地塊位置多處于外環以外。“內環50%,中環70%,外環74%”的上海結構細則正被眾多市場人士證實。 至于深圳,曾經在《關于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出臺前表示要嚴格執行,現在的市場消息是,更改為2006年6月1日前已經獲各項審批但未實際動工的,按原控制規劃標準執行。 有分析認為,政策的正效應之所以被快速消解、甚至走向負面,問題出在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業所做的經濟定位上,最大的誤區之一就是“暗中排斥房價下降”。有關專家表示,“一些地方認為穩定房價就是‘房價不能跌’、‘房價漲幅趨緩’,這個誤區應當有所突破。”否則,國家此番對房地產的一系列調控政策將真的會效果難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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