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昨日(9月7日)從廣東省委組織部獲悉,近日,廣東省委批準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明確企業黨組織參與決策的內容和途徑,要求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廣東省委組織部要求,我省國有企業要建立健全黨的組織,黨員人數100名以上的企業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企業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
員人數3名以上、不足50名的企業成立黨的支部委員會。
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國有企業要按照“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體制,選好配強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黨委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分別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中的黨員可依照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采用屬地或以產權為紐帶的管理方式,理順企業黨組織的隸屬關系。按時進行企業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加強企業黨務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與此同時,還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確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主要內容:參與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生產經營方針、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企業重要合同的簽定,企業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業重要人事安排及內部機構的設置調整等重大問題的決策。
企業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途徑:黨組織在董事會決策前對重大問題進行集體研究,并以組織的名義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中的黨組織領導成員要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并把董事會的決策及時向黨組織反饋;未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在黨組織研究提出意見后,可以采取聯席會的方式共同研究決定重大問題。 (作者:胡鍵 岳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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