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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興訟 禍起燃氣配套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 09:59 財經時報

  姜雷

  民營企業進入公用事業領域的分配機制如何完善,余姚市燃氣行業的紛爭,或許可以給投資人某種提示

  8月底的浙江余姚市,秋老虎肆虐,但劉步若卻不得不連續兩天,西裝革履地出現在余姚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原告席上。

  劉步若是余姚市城市天然氣有限公司(下稱余姚天然氣公司)董事長,被告是余姚市建設局。原告要求法院判定,撤銷余姚市建設局《關于城市天然氣工程配套建設費收取和使用規定的通知》,停止由建設局收取配套費,并明確以配套費作為資金來源形成的固定資產不屬于國有權益。

  這個類似于電話初裝費的燃氣配套費究竟該由誰來收,由此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權屬究竟是誰?發生在余姚的這樁行政訴訟案頗有典型性。

  股東反目

  余姚天然氣公司與余姚市建設局原本是合作的伙伴,為何最終會相見于法庭?

  事情要回溯到2001年,當時正是在余姚建設局的保薦下,余姚天然氣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上海通達能源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通達)才得以進入余姚市,從事該市的天然氣管網投資、建設和經營等業務。

  當年,上海通達、余姚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公司(下稱余姚城投)、余姚市香溢公司(下稱余姚香溢)聯合成立了余姚市天然氣公司。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其中上海通達持有60%的股權、隸屬于建設局的余姚城投和隸屬于煙草局的余姚香溢分別持有20%。

  實際上,在這場余姚天然氣公司和建設局的官司中,雙方矛盾的焦點就是配套費。配套費由誰來收取,收取后如何使用,雙方產生的巨大分歧,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4月28日,余姚市建設局一紙通知,告之該公司,從5月1日起配套費由建設局負責收取。這使得矛盾最終激化,7月底,劉步若以公司的名義將建設局告上了法庭。

  禍起配套費

  配套費又叫接駁費,它是指向用戶收取城市大型管網和進入小區管的鋪設費用。通常,燃氣公司的先期投資會用于建設從像西氣東輸管線到城市的中轉站,進入城市后的管網鋪設則是以收取的配套費來支付。

  余姚天然氣公司點火通氣之初,采取與用戶簽訂協議的方式,收取燃氣工程建設、維修和管理費用(下稱“配套費”)每戶3000元。

  到了2002年,余姚市政府出臺了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02]8號,明確提出收取配套費。并在收取的配套費中劃出部分資金,作為政策性的支持,以彌補天然氣公司的前期虧損。

  具體做法是,由余姚天然氣公司代收配套費,每戶收取3000元,并實行財政專戶存儲。再從中劃出1550元作為余姚天然氣公司營業外收入入賬。而對于剩余1450元/戶的部分,在賬務處理上則列為對建設局借款。

  一開始,余姚天然氣公司作為代收方按照規定執行代收和上繳的規定。余姚建設局也按期將返還款打入公司賬上。但到了2003年下半年,余姚市天然氣公司為了保證工程進度,不再將收取的配套費全部上交,而是將未上交部分直接用于工程建設。

  “對此,建設局一直知情且并未提出異議。而且不久后,余姚天然氣公司又恢復將收來的配套費上交到建設局!眲⒉饺艚榻B。

  但在陳文榮看來,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做法,這些錢并沒有做到專款專用。陳文榮退休前擔任余姚市計委主任,曾主抓余姚市天然氣開發工作。在建設局和燃氣公司發生分歧之前,陳文榮曾被聘為燃氣公司副總經理。

  陳文榮表示:“公司人員的出差費用、日常的管理費用和工資、獎金等,都從配套費中開支。沒有做到收支兩條線。”

  配套費誰來收

  在余姚市建設局看來,余姚市天然氣公司沒有嚴格執行企業和政府最初約定的“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是一種“嚴重的錯誤行為”。

  雙方矛盾由此激化。從2005年8月,余姚市建設局開始扣留應劃撥給余姚天然氣公司的資金,至今未劃轉的資金為200.66萬元。同年12月1日起,余姚天然氣公司也不再上交配套費,而直接用于城市天然氣管網建設、管理和維護。

  2006年4月28日,余姚市建設局下發《城市天然氣工程配套建設費收取和使用規定的通知》,要求余姚天然氣公司補交未上交的配套費,并取消了該公司代收資格。 5月1日,余姚市建設局派員進駐余姚天然氣公司,直接收取配套費。

  建設局代理律師竇鶴年則表示:根據2002年市辦公會議紀要,已經明確了建設局是配套費的收費主體。這次只是取消該公司的代收權利。

  而在余姚天然氣公司看來,由企業收取配套費,這在中國幾乎所有使用天然氣的城市都是慣例。“這也是建設局在招商引資時承諾給予企業的收費權!

  實際上,眾多民營資本、外資將投資方向鎖定在城市天然氣終端市場,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可以通過配套費的收取,彌補管網投資前期的虧損和銷售虧損,并實現融資。

  同時,目前天然氣的銷售價格是由地方政府決定的,由于天然氣價格長期倒掛,企業短期內不可能通過銷售天然氣實現盈利。以余姚天然氣公司為例,其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80元/立方米,而其成本卻已經達到了5元/立方米。

  數據顯示,一個省會城市燃氣管網的投資在1億元左右,中等城市約5000萬元,小城市需要 2000 萬元到3000 萬元。顯然,如果沒有配套費的支持,僅僅依靠公司自籌資金,天然氣的管網鋪設財務成本會非常高。

  “截至7月底,建設局已收取配套費1056.416萬元。而我們公司現已無法支付天然氣工程款和材料款,欠款額已達2000余萬元,長期下去,我們將無力支付采購氣源的價款!眲⒉饺舯硎。

  兩家競爭

  更讓余姚市天然氣公司感到擔心的是,他們或許將不能享受“黃金一公里”帶來的壟斷收入。相關規定顯示,城市管道燃氣實行區域性統一經營。一個中等規模的城市,基本上只有一家運營商,也就是說,誰擁有了運營權,誰就壟斷了市場。

  但是在2006年的6月,在余姚市建設局批復下,余姚城投注冊成立了余姚市城投天然氣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其經營范圍與余姚天然氣公司的經營范圍幾乎相同:包括余姚市轄區內燃氣的供應以及其他配套服務。

  這也讓劉步若感到很困惑,他告訴《財經時報》:根據余姚市政府[2001]5號市長辦公會議紀要,我們公司是余姚市天然氣管網投資、建設、經營的唯一企業,F在又搞一個公司,是不是要把我們趕走?

  而根據《寧波市燃氣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燃氣經營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對于在2004年7月1日前已取得城市燃氣企業資質的企業,六個月內,應與代表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燃氣特許經營合同。

  讓余姚天然氣公司更為擔心的是,公司從2006年1月3日就已經書面申請與建設局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但至今,合同還沒有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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