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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博弈再升級 國家電網三級交易中心浮出水面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 11:15 21世紀經濟報道
電改領導小組要求“作出解釋” 本報記者 姚 峰 上海報道 9月1日,國家電網電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運行。在此之前,各區域、省級電力交易中心也陸續成立。這標志著由國家電網公司主導的全國、區域、省級三級電力市場正式“浮出水面”。 三級交易中心的成立,意味著國家電網公司將成為電力市場建設的主導者。而在區域電力市場內部,從今年第二季度開始,電網系統已經拒絕或拖延向部分區域電監局提供交易、調度數據。 9月7日,電監會一位人士透露,針對國家電網公司的近期舉動,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簡稱“電改小組”)辦公室已經書面發函,要求國家電網公司提供相關書面報告,并對這些行為“做出解釋”。 國家電網公司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敏說,三級交易中心的設立,順應了國家、區域、省級三級電力市場建設的需要,將使得三級電力市場建設的步伐加快。 從長期來看,建設三級電力市場的觀點并無不妥。但在反對者看來,三級電力市場的不同側重和先后才是問題的關鍵。 電改之路怎么走 新成立的國家電網交易中心是將市場交易職能從國家電力調度通信中心剝離,與此一致,區域電網公司和省(區、市)電力公司的市場交易職能也從原所屬的電網調度部門分離,就此形成三級電力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成立后,不論是日前、月度還是集中搓合等交易方式,都可以在交易中心的平臺上獨立完成。交易達成后,將由交易中心將結果交送調度部門進行電力調度。 電力專家陳望祥認為,三級電力交易中心垂直于國家電網公司管理之下,該交易中心的職能并不僅僅是提供一個交易的平臺,更為關鍵的是通過這個平臺,“制定了市場游戲規則”。 比如,華北電網電力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和管理,制定華北區域省間電能交易管理辦法”。而電監會的重要職責就是要“制定和實施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 電改小組辦公室在給國家電網公司的函件中,除了要求其對交易中心做出解釋,而且明確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必須如期提供各項交易、調度數據的報告。 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領導機構,發改委、國資委、電監會等部委的負責人分別擔任正、副組長等領導職位。 國家電網公司:有利交易公平 國家電網公司認為,交易中心的成立可以讓電網公司的市場交易與電網調度職能徹底分離,將更有利于電力市場的公平交易。 但一電源企業的負責人卻不以為然,他明確告訴記者:“交易中心依然是屬于國家電網公司的內設部門,和以前相比沒有任何不同。” 電力交易中心主任呂建平認為,盡管交易中心是國家電網公司的內設機構,但“所有的電力交易價格均由買賣雙方自行確定,交易中心也不收取傭金”。 但上述電源企業人士認為,不收取傭金并不能保證交易的公平。他說,電網公司在電力市場中是“買方”,而作為賣方的電源企業今后將不得不在這個“買方”搭建的市場上進行交易。 發改委經濟運行局的一份文件中顯示,2006年以來,隨著電力供需矛盾逐步緩解和設備利用率回落,電力運行的主要矛盾從電網和用戶間的矛盾為主向廠網矛盾為主轉化。 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曾經公開說:“電廠希望能夠公平地參與競爭;但因為電網公司自己有一定的備用容量可以發電,電廠擔心電網會保護自己的利益,在調度上不讓發電企業的電上網;同時也認為電網公司過網費太高。反過來,電網公司也擔心如果更多利益向發電公司傾斜,電網公司的收益會相對減少,不利于擴大建設。” 為此,發改委、電監會曾經多次組織廠網聯系會議來協調矛盾。這些矛盾在一些地區甚至相當激化,成都電監辦副專員馬軍在一次會議上說,廠網在資產劃轉、電費結算、調度“三公”等方面產生一些問題,“有些甚至嚴重影響到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而這些矛盾在進行區域電力市場試點的區域表現得尤為突出。廠網矛盾的激化甚至讓第一家區域電力市場的試點——東北電力市場——兩度中止,至今仍未重新啟動。 如何解決上述困局,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說:“引入市場機制,關鍵是要建立多個‘買家’。”而“輸配分離”則達到了這種效果,輸電網在市場中收取“過網費”,多個配電網充當買家參與競價。 但這無疑意味著要進行輸配分離,拆分國家電網顯然近期難有突破。 針對這個難題,一位長期從事電力市場研究的電監會人士曾提出一個“折中”建議:“可以將電力調度和交易職能從電網公司分立出來,由獨立的第三方負責。”因為所謂廠網矛盾、電網壟斷等問題都源于交易和調度的不獨立,導致“公平、公正、公開”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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