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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購房匯兌通道收緊 購房轉讓收益匯出須審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8:01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國家外匯管理局、建設部日前發布新規,進一步收緊境外主體購房境內商品房的匯兌通道。外管局稱,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境內商品房屬于資本項目交易,按照自用和實需原則進行管理是國際通行做法,新規有利于加強和改進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也有利于規范房地產項下跨境資本流動秩序。

  昨日公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顯示,境外主體辦理購房結匯時,應提交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文件等相關材料,結匯資金直接劃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人民幣賬戶,所購房產轉讓取得的人民幣資金須經審核后方可購匯匯出。

  《通知》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市場準入、開發經營等所涉及的外匯管理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凡外商投資房地產公司未全部繳付注冊資本金、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開發項目資本金未達到項目投資總額35%的,不得借用外債。

  在此之前,中國銀監會已經明確規定,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不含經濟適用房)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此次外管局禁止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外商投資房地產公司借用外債,從而堵住了其另一條外部信貸途徑。目前,國內一些房地產公司開發項目自有資本金過低,房地產風險被大量移至銀行等金融機構。

  《通知》還規定,境外主體并購或收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未能以自有資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款的,不予辦理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此外,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開發和經營。

  《通知》要求加強對境內商品房交易外匯收支及匯兌的統計監測。要求各外匯指定銀行、外匯分局及時匯總上報境外主體購買境內商品房有關外匯收支和匯兌的統計信息。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通知》還要求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產外資交易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

  外管局稱,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嚴格限制非居民買賣本國商品房。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關統計,在其187個成員中,有137個成員對非居民投資本國房地產進行管制。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境內商品房屬于資本項目交易,按照自用和實需原則進行管理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在外管局看來,《通知》規范了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境內商品房以及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所涉外匯收支和匯兌的管理,有利于加強和改進房地產市場

宏觀調控,也有利于規范房地產項下跨境資本流動秩序,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基本平衡。(Sting Sil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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