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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依法規范促發展為中小企業開綠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2:07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袁泉 見習記者 李寧 合肥報道】 記者從安徽省人大常委會獲悉,近日《安徽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06年12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安徽省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出的首部重要法規。 據不完全統計,到2005年底,安徽省有中小企業13萬家,實現增加值2350億元,占全省GDP比重達43%;上繳稅金220億元,占全省財政收入的37%;安排就業1453萬人,提供了67.5%的城鎮就業崗位。但是,目前中小企業在發展中尚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技術落后、信息不暢、人才緊缺等一系列問題。面對這些問題,該《條例》的實施將有利于依法規范中小企業發展,促使存在問題的解決,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條例》共八章五十條。 其一,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條例》規定設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基金。省財政預算按照國家規定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同時各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 其二,對中小企業創業扶持,《條例》明確對中小企業的扶持重點,結合該省實際,編制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目錄,確定扶持重點,引導和鼓勵中小企業發展。 其三,針對省內中小企業技術裝備較差,創新能力較弱等問題,《條例》從促進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創新步伐,建立健全社會化技術服務體系等方面作了規范。 其四,對中小企業市場開拓,《條例》規定,支持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建立穩定的經濟技術協作關系,引導大企業從中小企業選購配套件和零部件,鼓勵大企業將部分產品、零配件委托給中小企業生產,帶動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其五,對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條例》規定,鼓勵社會力量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中小企業統計指標體系,建立中小企業統計制度和政務信息公開制度,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其六,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條例》單設一章。依法保護中小企業財產權、經營自主權、經驗場所使用權、公平競爭與交易權等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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