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財經縱橫

國稅總局:兩類貨物不享受出口退(免)稅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8:14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30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最近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對一些出口貨物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的規定。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崔俊慧解釋,中國稅法規定,包括內外銷在內的所有銷售貨物都要繳納增值稅,但是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對出口貨物實行優惠政策,即對除國家不鼓勵出口的貨物以外的其他出口貨物,只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都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通知》明確的視同內銷計提銷項稅額或征收增值稅的出口貨物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國家明確規定不享受出口退(免)增值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另一類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出口退(免)稅條件的出口貨物。


發表評論 _COUNT_條
愛問(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