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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高度關注記者遭天價索賠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10:27 南方都市報
富士康案引爆討論,深圳中院已立案或提早開庭,業內人士稱調解結案可能性大 記者遭天價索賠案 本報綜合報道 臺資企業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因《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其存在工人超時加班等員工權益問題,起訴該報記者王佑和編委翁寶“侵犯名譽權”,索賠3000萬元,并向深圳中院申請凍結2記者財產。目前,該案已經在深圳中院立案,進入排期階段。對于這個受到全國關注的案件,法院表示不排除“提速”讓案件早日開庭的可能。據透露,廣東省高院高度關注該案。 法院稱程序上沒問題 這是中國大陸迄今為止向媒體記者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也是首例沒有起訴媒體法人直接起訴記者并凍結記者私人財產的案件。 昨日,新華社記者就此案件聯系采訪深圳中院,遭到拒絕。當天,記者采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辦負責人,得到答復:深圳中院在看到媒體相關報道后,主要領導人召開會議研究,立案庭又重新審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續,認為此案“程序上沒有一點瑕疵和問題”。鑒于此案引起的反響巨大,深圳中院將加快此案審理進度,“快立案、快開庭、早日審結”。目前此案已經立案,起訴書很快將發到當事人手中。 《第一財經日報》法律顧問張娟娟說,報社已通過公函向鴻富錦公司表示譴責,報社希望對方能作出明智選擇,撤回訴訟,但對方并沒有撤銷訴訟的意思。 鴻富錦公司的代理律師答復說:輿論對此案的質疑是不對的。鴻富錦公司方面會在適當的時候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明自己的道理。 “告記者是富士康訴訟策略” 富士康為何越過報社只起訴記者?法院為何要查封記者財產?這是兩天來媒體關注的焦點。就此焦點,深圳中院沒有接受任何媒體采訪,但一名相關工作人員透露,“我只能說,無論是立案、還是程序方面都是依法進行,沒有任何問題”。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是100元的索賠不會引發這樣的一場風暴,但3000萬的天價一下就將法院卷入了風暴的中心。 在業內人士胡明忠看來,富士康選擇告記者而不是報社,是一種訴訟策略,他認為報社也是一個強大的利益集團,而告記者繞開報社讓訴訟更有威懾力。選擇告誰,這是原告的訴權,報社目前不在被告名單之中,并不意味著報社沒有成為被告的可能。 但他同時表示,富士康這樣做給人一種以財欺人的感覺。至于訴訟費,即便富士康贏了,也有可能面臨著按比例來承擔訴訟費的問題。 法院有望開新聞發布會 雖然法院方面目前未作任何回應,但有可能在未來幾天召開新聞發布會。 據悉,因新聞侵權官司索賠3000萬的案件,這是第二宗。此前,長虹公司狀告一報社就提出過3000萬的天價索賠,他們認為記者的失實報道致其股票跌停。之后長虹將媒體訴至四川一家中院,后該案以調解結案。 中國記者協會維權處處長王一龍表示,記協會調查了解事情真相,記協會堅決維護新聞工作者在報道過程中的正當權益。 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律師馬光遠認為,記者在自己報紙上發表文章是一種職務行為,是受報社委托的。此案訴訟對象是“完全錯誤”的。 胡明忠認為,該案調解結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富士康狀告記者,其目的不是為了索賠,是認為記者報道失實。 (新華 本報記者) 各方說法 鴻海否認高壓手段打擊記者 網民質疑凍結資產用意,《第一財經日報》稱有證據對官司有信心 “法律似乎無法給媒體工作者任何保障……當這些企業直接越過媒體,向記者開刀時,大家該如何找到出路?” ——曠文琪、兩年前被鴻海告上法庭的臺灣《工商時報》記者 昨日下午,被富士康索賠1000萬并查封財產的《第一財經日報》編委翁寶說:“我覺得它可以算是媒體業的一個‘9·11’,對媒體界的震撼是空前的”。 網民力挺 凍結資產明顯是打壓 昨晚,翁寶和記者王佑在門戶網站所開的博客,點擊率已超過100萬,一共2000多人在博客里留言,絕大多數均對他們表示聲援。第一個留言這么寫:“翁寶、王佑,你們背后是中國所有的媒體人,我們站在一起!挺住,我們會用行動來支持你們!” 更多的人在門戶網站的新聞后回帖表達支持,昨日,三大門戶網站都在醒目位置登了這一事件的專題報道,眾多媒體管理層、傳媒學者、法學教授、律師發表意見,表達對這一事件的關注。 有法律從業者援引法律上的規定來分析這件事,“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具的《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第六點表述如下,‘問:因新聞報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如何確定被告?答:作者與新聞出版單位為隸屬關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職務所形成的,只列單位為被告’。” 而很多評論都立足于分析“富士康公司單獨起訴記者并凍結財產用意何在”,一位法律人士表示:“我覺得訴訟很正常,但是拿凍結資產的手段去逼對方就有些不地道,這明顯是打壓手段”。 鴻海集團 我們走的是司法程序 鴻海集團全球發言人丁祁安否認了富士康以高壓手段打擊記者的說法。“我們現在走的是司法程序,司法是最公正的。如果說富士康采用了什么高壓手段,除非說司法是不公正的”,丁祁安28日在接受采訪時說。 丁祁安在臺灣表示,蘋果公司發表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員工工作狀況調查報告,許多媒體片段引述報道,鴻海深感遺憾。整個事件應回歸到蘋果公司調查報告全文,富士康員工絕對沒有工作15小時,領取300元人民幣的情況。 2004年鴻海訴臺灣《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一案和解之后,鴻海董事長郭臺銘接受媒體采訪曾說,告記者只是為了求真相,用了創新的方法,也許招數比較嚴厲,但打贏官司錢會捐出來的,更放話:“這雖然是第一次,但絕不會是最后一次”。 《一財》總編 我們有證據,對官司有信心 翁寶在聯名博客一篇《這是我近10年職業生涯中最艱難的時刻》中,表達了對法律保護新聞不力的擔憂,并表示自己有過最壞的打算,“我們都沒有這個賠付能力,我們都明白司法的流程,我們也明了當下所承擔的壓力,有時候,自己都難以想象。對方顯然比我們更有耐心,更能抗壓”。 王佑受到的影響最大,“房子是我爸媽的,寫了我的名字,存款也是我爸媽偷偷幫我存的,以前我還不知道”。她一度全身心投入應訴而工作暫時放在一邊,“現在也只有一半的精力能投入工作,工作的時候也有陰影,心里總擔心著”。但是她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不會改變做記者繼續報道的初衷”。 翁寶和王佑的領導,《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則滿懷信心,他表示:“我們有證據,所以對于這個官司本身非常有信心,一個官司最終的結果不是由當事的一方來說的,而是會受到很多方面的影響。我是希望我們司法機關可以秉持司法的尊嚴,秉公執法”。 鴻海上一次告上法庭的記者、臺灣《工商時報》曠文琪在回顧兩年前的案件時說,“這件事情對我的家人造成很大的傷害與影響。我一度對財經記者的處境擔憂,法律似乎無法給媒體工作者任何保障。我沒有放棄繼續做記者,但我也想知道,當這些企業直接越過媒體,向記者開刀時,大家該如何找到出路?” (本報記者 王吉陸) 網絡調查 你認為此次起訴對中國新聞業將起到怎樣的影響? 9.95% 正負面影響對半分 4.15% 說不清楚 正面影響為主,要求記者在新聞報道過程中更加嚴謹、積極求證 25.57% 負面影響為主,會打擊記者新聞報道的積極性 60.32% 你認為此次起訴最可能的結果是? 4.88% 其他 37.19% 雙方達成和解 52.84% 富士康一方敗訴 5.09% 兩記者敗訴 (據新浪網調查) 該案已經在深圳中院立案,并已進入排期階段。 省高院表示出對該案的高度關注,認為此案“程序上沒有一點瑕疵和問題”,深圳中院將加快此案審理進度,“快立案、快開庭、早日審結”。 業內人士胡明忠分析,告記者是富士康的訴訟策略,讓訴訟更有威懾力。這樣做也給人一種以財欺人的感覺。 王佑 翁寶 翁寶:我覺得它可以算是媒體業的一個“9·11”。在一個企業權力急劇延伸,在一個法律體系對新聞從業保護日顯單薄的今日,傳媒業會是怎樣的一種“高危行業”。 王佑:“現在也只有一半的精力能投入工作……(但)不會改變做記者繼續報道的初衷”。 《第一財經日報》總編輯秦朔:“我們有證據,所以對于這個官司本身非常有信心。” 郭臺銘 鴻海集團全球發言人丁祁安:我們現在走的是司法程序,司法是最公正的。如果說富士康采用了什么高壓手段,除非說司法是不公正的。 鴻海董事長郭臺銘2004年曾說,告記者只是為了求真相,用了創新的方法,也許招數比較嚴厲,但打贏官司錢會捐出來的。“這雖然是第一次,但絕不會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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