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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滬KTV申請1元版權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8:20 每日經濟新聞
  21日,國家版權局公示了卡拉OK包房版權費收費標準為每天每間12元人民幣,對此,上海30多家規模型KTV企業紛紛表示難以接受。昨日,上海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向國務院法制辦遞交了“聽證申請書”,據悉,這是繼7月底第一次上京申請聽證之后,滬上KTV企業對國家版權局的決定再次提出疑義。“我們認為每間包房每天的版權使用費應為‘1元’”
 
  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朱南在昨天召開的卡拉OK專業委員會第一次工作會議上指出。有人指出應該把表演權和放映權、復制權分開收費,表演權的收費由消費者承擔,而放映權和復制權的收費則由企業支付。
 
   爭議一:制定收費程序不對
 
  制定“12元”收費的、正處于籌備階段的“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是否具備法律主體資格?滬上KTV企業認為在未完成登記之前,該協會不能進行包括制定收費標準及開展收費等相關活動。“制定和修改使用收取標準前召開會員大會,而現‘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向版權局提出的標準并沒有通過該程序。”朱南稱。
 
    爭議二:收費標準不合理
 
  上海卡拉OK專業委員會認為“卡拉OK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按年度繳納卡拉OK使用音樂作品及MTV作品的版權使用費”不合理。“包房數和實際使用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發生經營行為的只是實際使用的包房,而且還是一個變數。”據介紹,現在滬上KTV平均空房率在20%—50%以上,有些企業甚至“空大于開”。
 
  朱南認為以點擊率收費的方式比較合理和公平。“由于版權屬性尚不明晰,以點擊率收費近期也難以在全國施行。”而專業委員會針對目前的過渡階段,提出應以上海早在2001年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所簽訂并運作至今的相關協議為基礎,在表演權(詞、曲)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
 
  據悉,上海共有27000間包房,考慮空置因素以20000間計,每間每天12元,一年的收費為8760萬元,而按照近期相關媒體透露的信息,其中管理費將以20%的比例提取,那么單管理費這一項將被提走1700萬元。“這個數字甚至超過了上海整個卡拉OK行業的年純利潤。”為此,公示一出,各KTV企業表示按照目前的經營情況,執行上存在相當難度。
 
   爭議三:是否增加消費者負擔
 
  業內人士透露,如果這項收費標準國家強制執行的話,企業勢必把上繳的費用算到經營成本中,到頭來,消費者的負擔無疑增加了。而此前北京錢柜已經漲價。“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收取和繳納,作為企業來講只是代收。”昨日,對稅收問題,行業協會建議版權管理部門與稅務部門將這部分的費用以5%的服務稅征收。黃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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