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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總法律顧問劃定招聘條件 年齡上限為50周歲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8:01 新京報
應聘者除了須具備專業資質外,年齡上限為50周歲 本報訊(記者 李宗品) 就央企全球招聘總法律顧問一事,國務院國資委正式對外發布具體招聘公告。根據該公告,受東方航空集團等11家央企委托,國務院國資委將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11名企業總法律顧問,報名時間為2006年8月28日至9月26日,應聘者除了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外,年齡上限為50周歲。 昨天發布的招聘公告顯示,應聘者一般應具有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律師、法官、檢察官資格或其他類似資格,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之一:具有大型企業(含集團公司下屬大型企業)中層正職及以上管理職位任職經歷;具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事法律相關工作正處級及以上職位任職經歷;具有擔任過大中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且有代理大型企業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滿5年經歷;具有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取得相關高級職稱滿3年經歷。此外,應聘者“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50周歲”。 部分央企提出定向條件 東方航空、鐵通集團、新興鑄管集團、長江航運集團、中國民航信息集團5家央企給應聘者提出了相同的定向條件,均為“有資本運作相關法律事務管理經驗者優先”。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則優先考慮“有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和資本運作相關法律事務管理經驗”的應聘者;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對“具有企業工作經歷、有房地產法律事務管理經驗者”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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