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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制度改革在江西何以得民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17:15 光明網-光明日報
本報記者 鄭北鷹 “以往山民財源少,如今林農富路多。往日造林無甜頭,今朝植樹有奔頭。”這是反映江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帶來山增綠、民增收變化的新農諺。70多年前,江西這片神圣的紅土地支撐了中國工農紅軍的發展壯大;70多年后,一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引發的綠色變革,給紅色老區人民生活帶來了一場巨變。 還山于民 還林于民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但“守著金山銀山,過著窮日子”,卻也曾經是江西林農生活的真實寫照。 江西省是我國南方的一個重點林業省。2/3的國土面積是山區,2/3的人口在山區農村,2/3的縣是重點林業縣。然而,豐富的資源并沒有發揮應有的效益。一段時間以來,江西林業體制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占全省林地面積85%的集體山林,長期產權歸屬不清、權利責任不明、經營機制不活、利益分配失調、林農負擔過重,廣大林農沒有經營林業的主體地位和發展林業的主動性、積極性,守著“綠色銀行”卻不能提現,林業生產力發展受到嚴重制約。 終于,一場以明晰產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和規范流轉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這里拉開了序幕。2004年9月,崇義、遂川、銅鼓等7個林業重點縣先行試點,2005年4月全省全面鋪開。截至目前,全省林地總面積的85%以上已通過改革明晰產權,其中分山到戶率達到80%以上。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通過均山到戶、均股到戶、均利到戶、頒發林權證等辦法,徹底還山于民、還林于民、還權于民、還利于民。在林地所有權歸集體的前提下,廣大林農真正擁有了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把山當田耕 把樹當菜種 走進村民黃海的家里,話題自然圍繞林權改革展開。小黃說,兩年前,自己在廣東打工,2004年12月,他分到了80畝毛竹林,有10000多株。每年砍上2000多根,可收入幾萬元。最忙的時候,還得從外面雇上一兩個人幫著砍竹。 小黃的愛人還拿出林權證給記者看。毛竹面積、蓄積量、承包年限、電腦繪圖等情況詳細清楚。具有法律效力的林權證讓小李吃了定心丸,放心大膽地經營自家毛竹林,現在每個月一多半時間都在山上護林防火,如今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山路兩邊,坐落著十幾個毛竹加工“家庭作坊”。毛竹砍下山在這里進行竹坯加工后,再賣給工廠,價格又可以翻倍。 過去,山林歸集體統一經營,表面上人人有份,實際上卻人人無積極性。林改使山林回到了林農家,山林資源變成了真正的資本,廣大林農“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護山營林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去冬今春,全省完成人工造林333.5萬畝,其中造林面積在5萬畝以上的有22個縣,創歷史最好水平。銅鼓縣今年全縣民間資金造林比例占61%,是林改前民營造林的20倍。2005年,全省森林案件發生數與上年相比下降了45%,森林火災發生數和受災面積分別下降56%和74%。 林改破解了困擾林業發展多年的造林難、護林難、防火難等問題,也吸引了更多人力、物力、資金等要素向林業聚集。遂川縣衙前鎮雙鏡村村民鐘長文長期在外打工,2004年冬天聽說家鄉搞林改,便回家租了1000畝林地,租期30年。銅鼓縣溫泉鎮新開村引進深圳客商投資2000萬元,建立股份制合作林場“群生林場”,經營面積達4.9萬畝,實現了散戶山林的適度規模經營,解決了千家萬戶林權與大市場對接的問題。 林改盤活了森林資源,也激活了林業經濟。2004年全省林業總產值達307.1億元,2005年增加到383.72億元;2005年全省農民人均林業純收入370.3元,同比增長33%。預計2006年人均林業純收入可達490.7元。 放權讓利 減免稅費 林改伊始,江西省委、省政府就把減輕稅費作為林改工作的切入點,不論是試點還是非試點縣,都必須從2004年9月1日起全面落實“兩取消、兩調整、一規范”的減輕稅費政策,全面取消了除育林基金、檢疫費以外的一切涉林收費項目,全省木竹稅費負擔由林改前的56%下降到15%左右,長期以來制約林業發展的稅費負擔過重問題從根本上得到了解決。 針對林改后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面臨巨大壓力的現狀,江西省委、省政府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對取消的1.64億元木竹農業特產稅全部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解決。取消各地的林業收費項目后,由省財政每年安排4185萬元轉移支付補助鄉鎮。從2005年起,省財政按照每個村1萬元、每個鄉鎮10萬元的標準安排轉移支付近4億元。同時,建立了地方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由省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用于省級公益林補償。 林改初戰告捷,但改革仍任重道遠。下一步,江西將全面深入推進配套改革,在全省建立30個區域性的林業產權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體系、林業政策法規體系、林業投融資體系、新型林業產業體系、科技人才服務體系和林業保障體系等6大體系,進一步調動廣大林農積極性,解放發展林業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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