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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市中院共破執行難初見成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2:04 第一財經日報
本報記者 王佴 通訊員 穗法 宣發自廣州 昨日,據廣州市中院院長吳樹堅介紹,《關于加強十城市中級法院執行工作司法協作的意見》實施半年以來,十城市間相互直接委托執行的案件共40余件,比前三年同期委托執行案件數量都要高。 吳樹堅介紹,其中8件案執行標的得到了完全和部分兌現,14件案因無財產而中止執行,6件案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另有部分案件正在執行中。從案件執行情況看,各中院對受托案件均給予了高度重視,凡符合《協作意見》規定的委托執行案件,均予以受理,并全力予以執行,辦案周期縮短,執行效率明顯提高。 十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武漢、沈陽、西安、哈爾濱、大連。2005年,十城市間通過了《協作意見》,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協作意見》的主要內容是,針對當前司法協作的薄弱環節,結合十城市執行工作的實際情況,構建執行司法協助基本框架,開辟委托執行案件的直通道,確立迅速有效的委托代辦模式,建立執行爭議的協調處理機制。 廣東省高院副院長李琦向記者表示,十城市的執行協助制度,能夠有效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形成強大的執行震懾力。協作網絡的構建及運行,對全國法院執行工作乃至司法協作將產生不可低估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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