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辦審計調查表明:民營企業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易(06-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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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8月21日 16:39 審計署網站 | |||||||||
今年3月至7月,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對杭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開展審計。在對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審計和對臨安市10余家城鎮民營企業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的調查中發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非公有制企業尤其是在城鎮民營企業中推行工作難度較大。 我國于1991年在上海市率先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這是我國在福利住房制度向市場
調查中了解到,目前臨安市注冊登記的企業4361家(不含個體經營戶),其中320家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的企業數只占企業總數的7.3%。某企業從1997年開始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但直到目前,繳納的數額僅為每人每月10元。 調查中還了解到,在目前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流動頻繁的情況下,農民工和“農轉非”成了城鎮民營企業的主力軍,他們在民營企業里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如調查中的萬馬集體有限公司職工總人數有3376人,城鎮戶口數565人,其余的均為農民工,而外地農民工就有563人。 在這些“農轉非”和農業戶口的企業員工中,由于他們絕大多數都有宅基地,因而對購買商品房缺乏欲望,尤其是從貧困地區來的務工人員更是覺得買房遙不可及。因而對住房公積金不予關注,對這項政策的優越性無動于衷。同時,這些員工收入普遍較低,要從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來繳納住房公積金,因缺乏原動力,也難以為之。加之這些員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對住房公積金政策缺乏了解,擔心政策不能兌現,“落袋為安”的心態較為普遍。此外,目前住房公積金提取有一定的限制,辦理異地遷移甚至跨省遷移公積金手續還不是那么便利,這些因素都防礙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落實。(冷萌曉 王春山 陳宇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