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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采購信息難倒耶魯知名學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8:17 經濟參考報
正在研究中國政府采購制度的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威妮弗雷德女士,被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難住了:在什么樣的官方媒體可以了解中國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全面信息? 威妮弗雷德女士是美國知名的政府采購問題專家,去年,她受美國政府有關部門的邀請,對中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進行了深入研究,向總統辦公室提交了一份頗有分量的分析報告。目前,威妮弗雷德正偕同美國駐我國相關機構的專家,對中國政府采購的有關問題做進一步研究。這位政府采購“中國通”的研究進展并不順利。她向中國有關學者提出一個令她深感困惑的問題:“是否能從《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雜志、《中國政府采購網》三家指定媒體獲得全部采購信息?三家官方媒體的內容是一致的還是互補的?” 中國學者的回答是:不論什么樣的采購信息媒體,內容既不相同也不互補。 威妮弗雷德十分驚愕。近日,記者輾轉采訪到這位較真的學者。 “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的國家和地區,通常指定一家官方的媒體公開披露政府采購信息,納稅人獲得信息的渠道是統一的。”威妮弗雷德說。她舉例說,在德國,所有公共采購的招標信息都必須在《聯邦政府公報》上披露,且采購合同達到一定限額標準的還必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使所有感興趣的供應商都可以參與投標。 威妮弗雷德對中國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短短幾年內取得的成就感到欣慰。她說,中國《政府采購法》頒布后,指定了前述三家官方的權威媒體,明確規定了政府采購信息的披露內容及其范圍。她的困惑是,這三家媒體所披露的采購信息內容既不全面,也不相同,倘若想全面了解,三家官方媒體要同時閱讀、瀏覽。 通過對中國的政府采購信息披露制度的觀察和分析,威妮弗雷德發現,中國各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貨物和服務時,首選披露的媒體是本部門的報刊和網站,其次才是前述的一家官方媒體。 前些日子,威妮弗雷德到中國南方地區參加一個學術活動,發現南方很多地方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首選的披露媒體是當地市縣的黨報,包括日報或晚報,其次是本行業的權威報刊或者網站。如果涉及到政府采購工程,除了黨報,還通常在本地發改委指定的媒體上披露。 “幾乎各省財政部門都指定了省級黨報作為政府采購信息披露的權威媒體。一些私營的專業網站、地方的專業報紙和網站,也都在爭取作為當地政府采購信息的權威媒體或協辦媒體之一。”威妮弗雷德粗略估計,中國被指定有權披露政府采購信息的報刊及網站的數量遠遠超過1000家。 為了有效地獲取詳細、真實、全面的中國政府采購信息,威妮弗雷德每天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閱讀這十家以上的官方報刊和網絡。她說,這樣難免會造成政府采購信息的重復披露、公共資金和公共管理資源的浪費,以及政府采購效率的降低和供應商的額外管理成本的增加。 威妮弗雷德還發現,有些媒體僅發布工程的采購信息,與工程相關的貨物和服務信息極少;有些僅有招標采購工程的信息,卻搜索不到中標或成交結果。媒體上鮮見邀請招標采購工程的信息。涉及各類工程的行政處理、行政處罰結果也很少在權威媒體上公布。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政府采購信息披露渠道各種各樣、雜亂無序?威妮弗雷德說她一直在尋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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