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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暫行辦法應對出口反傾銷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10:31 法制日報
本報杭州8月10日電 記者陳東升 來自浙江省外經貿廳的消息,反傾銷調查的“重災區”浙江省近日出臺了全國首份應對出口反傾銷的地方性文件———《浙江省應對出口反傾銷暫行辦法》,指導企業規范應對反傾銷訴訟。 該辦法共二十三條,根據反傾銷預警防范、應訴應對和措施跟蹤評估三大基本環節,對出口反傾銷的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 該辦法規定,涉案產品在調查期內出口金額超過五百萬美元的大案、要案的應訴,應訴企業在聘請律師、制訂應訴方案、采取重大應訴行動時,應事先征求省外經貿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并接受指導,在案件結束后及時向省外經貿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總結報告。辦法同時規定,涉案金額在全國排名前十位的企業或涉案出口金額超過一百萬美元的企業不參加應訴的,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遞交書面說明材料。該辦法還明確了商會組織在反傾銷訴訟中的地位作用,指出商會組織要根據各自職責,協助組織企業進行訴訟;應積極推動本行業組織與國外有關組織、機構或企業加強溝通與交流,協助組織企業開展磋商、談判和游說等工作。 浙江省外經貿廳官員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浙江省作為對外貿易大省,是我國反傾銷調查的“重災區”。這次率先出臺地方性文件探索建立浙江省應對國際貿易摩擦新機制,將有利于提升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水平,提高抗御國際市場風險能力,維護產業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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