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開展計算機聯網審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審計機關及聯網單位在聯網審計中的權限與義務,為深入開展聯網審計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知》指出,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開展審計工作,是加強審計監督,規范財政、財務收支管理和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該項工作的重要性,
支持和配合審計部門,為開展聯網審計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通知》要求,審計機關應指定部門和專人負責聯網單位電子數據的接收、審核、存儲和歸檔工作;審計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審計準則,恪守職業道德,在電子數據傳輸、接收過程中,不得對聯網單位計算機系統造成損害,確保聯網單位計算機系統安全,并對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在未經征求聯網單位意見的情況下,審計機關不得向有關部門報送審計情況,不得用于和審計工作無關的用途。
《通知》規定,經審計機關確認為實施聯網審計的單位,應當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按時向審計機關傳送相關的電子數據和必要的計算機技術文檔資料,聯網單位不得拒絕或拖延;聯網單位電子數據的傳輸按季進行,即在每季度終了10日內傳輸完畢,如需按月或實時傳輸,由審計機關另行通知;聯網單位應對傳輸的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隱瞞事實真相、故意傳送錯誤電子信息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聯網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數據接口,保障電子數據正常的傳輸和接收,對已投入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單位,審計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或更換。
該《通知》的下發,從制度上規范了聯網審計行為,可以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將進一步促進蘇州市聯網審計試點工作順利開展。(范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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